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4)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1-08-12  浏览次数:1300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4)

——2005年3月2日在汕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庄大军

    各位代表:

 

    我代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04年,我市两级法院在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司法能力,积极实践“公正与效率”主题和司法为民要求,进一步加强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全面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市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法院工作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9274件,审结18374件,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79.2亿元;结案率95.3%,比上年上升0.6个百分点;存案900件,比上年下降16.1%。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763件,审结1592件,结案率首次突破90%,达到90.3%,比上年上升0.5个百分点;存案171件,比上年下降12.3%。

    一、坚持“稳定压倒一切”方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深入开展“严打”斗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全市法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分子,全年共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1815件,判处犯罪分子2595人。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故意杀人、绑架、放火、抢劫和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机动车及抢夺等多发性犯罪,依法严惩“黄、赌、毒”犯罪。全年共审结上述几类严重犯罪案件1637件,判处犯罪分子2320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525人;召开宣判执行大会25场次,公开宣判犯罪分子225人。7月份起,全市法院部署开展了打击街头“两抢一盗”专项审判活动,至年底共快审快判抢劫、抢夺和盗窃案件466件,判处犯罪分子832人。依法从重从快审结了在我市有较大影响的林明光黑社会团伙案、林海尾犯罪团伙抢劫潮南区金首饰商行系列案、李建国等人抢劫房地产交易中心案等重大案件,对林明光、林海尾等罪行特别严重的首要分子依法判处死刑,狠狠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群体性纠纷,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全市法院高度重视土地房产、物业管理、追讨教育储备金、劳动争议、农村承包合同等涉及人数众多、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纠纷案件的审理。全年共审结这几类群体性纠纷案件450件。针对这类案件矛盾容易激化的特点,切实加强思想疏导和法制教育,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市中院和濠江法院妥善处理好汕头北大附中实验学校拖欠教育储备金系列案件,加紧做好北大附中财产的前期处置工作,努力消除学生家长的不满情绪,有效地平息了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认真开展涉诉上访案件的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出来的案件分门别类,通过动员息诉、依法纠错、法制教育、多方协调等方式和措施,妥善处理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全年共排查涉诉上访案件156件,已妥善处理149件,有效地防止了矛盾激化和越级访、极端访的发生。

积极稳妥审理好破产案件,努力消除不安定因素。针对破产案件牵涉面广,情况复杂,稍为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市中院在审理汕头有色金属总公司及其属下5家资源枯竭的矿山企业破产案件中,下大力气做好破产企业职工的思想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努力消除不安定因素,维护了社会稳定。汕头有色金属总公司的上级主管单位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及6家清算单位为此专门向市委、市人大和市中院写了感谢信。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长治久安。认真贯彻“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方针,审理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教育、感化和挽救了一批犯罪的未成年人。加大调解工作力度,耐心细致做当事人的工作,力争调解结案,使当事人服判息讼。全市法院审结的民商事案件的调解率比全省法院平均水平高出5个百分点。认真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努力构建社会矛盾纠纷的多元化处理机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去年共有3万多名干部群众旁听案件开庭审理和公开宣判活动。市中院与汕头电视台合力办好电视法制教育栏目《打开案卷》,以案讲法。该节目已连续四年获得中国广播电视学会电视法制节目栏目类三等奖。

    二、坚持服务经济发展,努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加强商事审判工作,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市法院坚持审判工作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的方针,依法审理好各类商事纠纷案件,制裁违约失信行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全年共审结各类合同纠纷、票据纠纷和股东权益纠纷案件6540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631件,诉讼标的金额18.3亿元,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秩序,保障了金融运行安全。积极做好市商业银行最终处置的准备工作,争取最高人民法院第六次延长对市商业银行停业整顿的司法保护期。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全年共审结国有企业租赁、承包、股权转让等国企改制案件186件,审结专利纠纷、商标纠纷、著作权纠纷和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9件。市中院快审快结了我市首宗通过司法程序认定驰名商标案,认定北京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国美电器”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56件,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我市投资发展环境。

    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制假贩假、走私贩私、金融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非法集资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年共审结上述几类经济犯罪案件99件,判处犯罪分子179人,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同时,依法从严惩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腐败犯罪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全年共审结上述几类职务犯罪案件79件,判处犯罪分子96人,推进了反腐败斗争。原汕头市商业贸易中心总经理汤小明贪污公款1130多万元,一审被判处死刑;原达濠区城建规划局局长、石大桥南岸引桥工程达濠区拆迁办主任陈少勇犯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促进市场经济管理机制的完善。全市法院注重结合审判实践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针对我市一些企业在商标权自我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市中院开展了企业商标权保护专题调研,提出了加强商标权保护的若干措施,得到省、市委领导的重视。针对审理和执行金融纠纷案件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向有关单位提出加强管理、防范和打击金融领域犯罪的对策建议,受到金融单位的欢迎。还就审理国有企业改制案件中碰到的问题,提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建议,为企业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意见。

    三、坚持以人为本,着力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依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全年共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1225件,依法保护了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和睦和社会文明进步;审结损害赔偿、民间借贷、权属纠纷案件784件,保护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安定团结。进一步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对工伤赔偿、追索劳动报酬,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和抚恤金等涉及弱势群体权益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切实保障他们的权益得到及时和最大限度的实现。全年共审理和执行上述类型案件441件,为当事人追回补偿款1413.5万元。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从推进法治进程的高度,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全年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47件,执结非诉行政案件120件。在案件审理中,认真加强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对不合法的行政行为依法确认违法、无效或判决撤销,对显失公正的行政行为判决予以变更,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地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各基层法院还积极服务全市计生工作大局,依法受理征收社会抚养费行政执行案件。全市共执结此类案件95件,标的金额354.3万元。

    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党委及有关部门支持,实行党委挂牌督办、政法机关协作执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联合执行等执行措施,化解执行阻力,执结了一大批难案积案,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6114件,执结5797件,执结率94.8%,执结案件标的金额44.9亿元。同时,建立健全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执行裁判权和执行实施权分别行使等制度,并对中止执行和终结执行、评估拍卖、执行款物管理等关系当事人切身利益的执行环节全面进行规范和监督,使整个执行过程更加公开、公正、透明。

    认真清理超审限案件,减轻当事人讼累。全市法院强化程序公正意识、审限意识和人权保护意识,积极推进防止超审限、超期羁押长效机制的建设,坚持实行审限预警和跟踪催办制度,严格执行延长审理、执行期限告知制度和延长审限审批制度,防止案件久审不结、久执不结。去年办结的案件在法定审限内结案的达到99.7%。

    全面落实便民诉讼服务措施,加强司法救助。全市法院在认真实行预约立案、立案首接责任制等方便群众诉讼的一系列措施的基础上,又建立了邮政立案制度、立案资料一次性告知制度、诉讼材料收件回执制度,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和肯定。进一步落实为未成年人、盲聋哑被告人、经济困难等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制度。全年共为上述人员指定辩护人176人次。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缓、减、免收诉讼费用,保障当事人不因经济困难而影响其运用司法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对经济确有困难的1152件案件当事人给予缓、减、免收诉讼费用803.4万元。

    四、坚持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

    去年,全市法院继续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强化内外监督制约,队伍建设有了新进展,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其中,郑伟松同志被省人民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还有8个集体和11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一是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全市法院结合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狠抓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内“三个条例”和《法官职业道德准则》等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向牛玉儒、任长霞、谭彦、蒋庆等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忠诚事业、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爱岗敬业、勤政廉政的高尚情操和职业道德素养。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营造团结进取、敬业奉献的氛围,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市中院去年被评为“广东省第五届体育节活动先进单位”。

    二是大力加强法官教育培训。继续抓好学历教育和素质教育,大力支持在职人员参加“专升本”教育。去年又有119人获得法律专业本科学历,目前全市法院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有570人,占56%,比上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认真组织年龄较大、尚未达到本科学历的法官进行专项培训,确保全体审判人员达到新修订的《法官法》对法官的学历要求。继续坚持每季度邀请专家学者来汕举办法学讲座制度,去年先后邀请了北京大学、国家法官学院等院校的法学教授来汕讲学,进一步提高了法官的法学理论水平。

    三是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市法院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狠抓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方针,积极探索构建符合法院实际的反腐倡廉体系,努力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进一步加大对各类投诉、举报的查处力度,严肃处理违法违纪人员。去年共查处违法违纪干警6名,其中作行政警告1名、行政记过1名、党内严重警告3名、留党察看1名。针对队伍在廉政和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市法院积极开展教育整顿活动,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力求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特别是去年11月出现一名审判人员涉嫌受贿之后,我们进一步加大了整顿力度,深入开展了以“查是否公正司法、查是否清正廉洁、查是否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肃整顿审判纪律和审判作风”为主要内容的“三查两整顿”活动。领导班子和每名干警联系实际对照检查,认真查摆问题,并深入剖析原因,落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对审判权和执行权行使的监督制约。市中院近期出台了《全市法院审判(执行)人员违法违纪先行调离审判岗位的规定》,对审判(执行)人员出现违反规定私自会见所承办案件当事人、泄露审判秘密、索取和接受当事人财物等八种违法违纪情形的,一经核实,将一律先行调离审判(执行)工作岗位,再依照有关规定处理,进一步严明了纪律。

    四是大力加强内外监督。全市法院进一步疏通监督渠道,强化内外监督制约机制。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判,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认真办理党委、人大督办的案件,并实行专人督办,及时回复办理结果;认真落实特邀司法监督员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两级法院的监督;坚持每年一次举行全市各律师所代表座谈会,与律师们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倾听他们对法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存在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不断加强信访工作,及时处理群众和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试行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听证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全面实行申诉、再审案件立案新标准,降低申诉、申请再审案件立案门坎,确保确有错误的裁判能够依法及时得到纠正。同时,认真办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去年共受理各类抗诉案件13件,审结11件,其中原判正确予以维持的7件,改判的3件,发回重审1件。市检察院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的各类案件3件,省法院均尚未审结。全市法院还进一步加强内部的审判监督工作。去年共审结各类再审案件24件,其中依法纠正原判确有错误的案件16件。市中院坚持每季度对省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进行通报,增强了审判人员的质量意识,促进审判质量的提高。

    五、坚持固本强基,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全市法院高度重视基层工作,不断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市中院实行院领导分片联系、指导基层法院工作的制度,同时加大对基层法院领导干部的协管力度。针对机构改革后部分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力量不足的情况,去年市中院又选派4名优秀审判骨干到基层法院挂职任副院长。认真指导帮助基层法院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目前,已有4个基层法院完成机构改革。同时,结合行政区划变动,对人民法庭进行调整,进一步优化了人民法庭的布局。市中院积极贯彻省委关于人民法庭建设的部署,主动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我市人民法庭建设中碰到的困难,并提出了建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批转了市中院的报告,为人民法庭建设解决了用地和资金问题,有力地推进了人民法庭建设步伐。

    一年来,全市法院取得的成绩与党委、人大的高度重视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借此机会,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重大、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审理难度不断增大,而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案件质量不高,案件超审限问题仍然存在,“执行难”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少数干警宗旨意识淡薄,审判作风疲沓拖拉,工作方法简单粗糙,个别干警甚至利用手中的审判权谋取私利;有的法院审判力量不足,法官“断层”;部分基层法院基础建设任务重、困难大,办案经费十分紧张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是继续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富裕安康的重要一年。全市法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和省委提出的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深入推进法院的规范化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促进法院工作全面健康发展。重点要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统领法院各项工作。要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基点,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为基础,以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为保证,全面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

    二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确保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健康发展。要继续坚持“严打”方针,重点打击杀人、绑架、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黑社会性质等有组织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以及黄赌毒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要进一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走私、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依法严惩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要加大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三是全面加强民商事和行政审判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破产及金融等纠纷案件的审判,依法促进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大力加强“涉农”案件的审理,依法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和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审判工作,促进科技进步,维护对外开放法律秩序。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协调好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推进建设法治社会的进程。

    四是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要落实各项司法为民措施,加强诉讼指导,进一步完善便民诉讼机制,增强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要高度重视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更有效地维护全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要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五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推进人民法庭工作。要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切实解决基层基础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基层建设再上新台阶。加快人民法庭建设,确保2006年全面完成我市人民法庭建设任务。

    六是扎实有效地推进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院队伍。要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努力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干警的头脑。进一步加强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法官队伍业务素质和司法水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各项队伍管理监督制度,筑牢防腐倡廉防线。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决心在市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团结拼搏,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以更加优异的审判业绩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