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3)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1-08-12  浏览次数:1232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3)

——2004年2月25日在汕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庄大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03年,全市法院在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切实抓好审判工作、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公民权利,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0288件,审结19215件,结案率94.7%,比上年上升0.2%;存案1073件,比上年下降13%。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909件,审结1714件,结案率89.8%,比上年上升0.2%;存案195件,比上年下降10.1%。

    去年,全市法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根据我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审判和执行工作。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市法院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法院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惩处各类犯罪分子。全年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705件,判处各类犯罪分子234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663人。

    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全市法院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重点打击杀人、抢劫、绑架、放火、涉枪涉爆、拐卖妇女儿童、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等严重犯罪和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依法严惩组织和利用“法轮功”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以及“黄、赌、毒”犯罪。共审结上述各类犯罪案件1213件,判处被告人2036人。从重从快审结了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蔡振炎团伙抢劫案,判处该团伙5名成员死刑;审结了潮阳“08·04”事件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案和引发“凤岗”事件的少数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严惩了带头扰乱社会稳定的首要分子和腐败干部,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去年9月份以后,全市法院进一步掀起“严打”整治斗争新高潮,突出打击“两抢”犯罪。9至12月,共审结“两抢”案件201件380人,召开宣判执行大会15场次,有力地震慑了犯罪。

    依法严惩严重经济犯罪。全市法院始终把依法严惩经济犯罪,整治市场经济秩序,惩治腐败,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全年共审结一审经济犯罪案件121件183人。其中,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50件63人,有力地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去年,全市法院在继续办好“807”、“815”系列案件的同时,认真审理好涉及市商业银行的“902”系列经济犯罪案件。全年共受理涉及市商业银行刑事案件8件10人,审结8件10人。其中,龙湖区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数罪并罚判处市商业银行原特信支行行长李庭安有期徒刑十三年。

    认真清理超审限刑事案件。全市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对超审限的刑事案件进行集中清理,切实保障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共清结超审限刑事案件38件77人;至年底前,所有的超审限刑事案件已全部清结。同时,两级法院还进一步完善防止刑事案件超审限的工作机制,有效地防止了边清边超、先清后超现象的发生。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市法院结合审判工作,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开设法制节目、栏目,以案讲法,增强普法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市中院与汕头电视台密切配合办好《打开案卷》节目,去年该节目再次获得中国广播电视学会电视法制节目栏目类三等奖。同时,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方针,积极开展少年刑事审判工作,教育、挽救和矫治了一批犯罪的未成年人。

   (二)加强民商事和行政审判工作,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健康发展

    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化解社会矛盾、调节经济关系和规范社会管理的职能作用,大力加强民商事和行政审判工作。全年共审结一审民商事和行政案件9249件,诉讼标的金额38.1亿元。

    依法审理民事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市法院加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审理,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共审结一审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337件;加大对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保护力度,依法制裁侵权行为,共审结一审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人身权纠纷案件180件;认真审理好劳动争议案件,注重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共审结一审劳动争议案件55件。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坚持耐心做好疏导调解工作,化解矛盾,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如澄海区法院审理的蔡芝淡等人诉张伟雄、澄海市启明星广告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死者亲属在案件受理前后多次出现过激行为,市中院和澄海区法院高度重视,采取了得力的防范和疏导措施,最后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化解了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依法审理商事案件,维护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市法院积极审理金融纠纷案件,依法审结一审金融借款纠纷案件2268件,诉讼标的金额24.4亿元;依法审结破产案件8件,并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518人;依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案件和知识产权纠纷案件43件,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同时,进一步增强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的意识,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市中院制定出台了《关于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措施》,得到了市委的肯定。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促进依法行政。全市法院贯彻“依法、积极、稳妥”的方针,依法审结一审行政案件44件,执结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25件,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想方设法解决“执行难”问题

    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1999年中央11号文件和2003年省委12号文件精神,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7539件,执结标的金额52.8亿元,执结率94.6%,比上年上升1.2%。

    针对执行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市法院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在全面实行执行案件信息公开查询、执行异议公开听证、公开摇珠委托评估拍卖单位等一系列制度的同时,采取上网曝光赖债者名单,对赖债不还的被执行企业进行财产调查、司法审计等措施,加大执行力度。组织开展了比执行质量和效率、比执行工作规范化、比执行队伍和执行装备等内容的执行竞赛活动,推动执行工作的良性发展。认真落实党委政法委挂牌督办“老大难”执行案件制度,排除执行阻力,使一批“老大难”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四)强化内外监督机制,确保办案质量

    狠抓内部监督,确保案件质量。全市法院全面实行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制度,由专门机构对办结的案件从实体上和程序上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纠正错漏,提高案件质量。去年共评查案件2127件。坚持每季度对发回重审、领导机关督办等“五类案件”进行审查,并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实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去年共审查“五类案件”62件,没有发现违法审判应予追究责任的情形。全市法院还建立健全了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对审判全程的监督,提高了办案效率。市中院和龙湖区法院还全面实行电脑自动分案排期开庭,实现案件主审人和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开庭时间、开庭地点由电脑自动排定的“四排定”制度,保证分案排期的随机性,避免因人为干预分案可能产生的“暗箱操作”。

    完善外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监督。全市法院进一步增强接受权力机关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中院邀请在汕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并旁听案件庭审,认真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坚持和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不断加强信访工作,及时处理群众和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2408人次、办理来信2481件次,其中院长接待日接待群众来访335宗505人次。认真办理党委、人大督办的案件,共办结此类案件61件。认真办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共审结抗诉的刑事案件6件,其中原判正确予以维持的5件、改判的1件;受理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2件(尚在审理中)。市检察院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的刑事案件3件,省法院尚未审结。实行法官违法违纪投诉制度、特邀司法监督员制度、拟任审判员公示制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纪线索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去年,共查处违法违纪干部4名,其中,作通报批评的2名、行政警告的1名、移送纪委处理的1名。

    二、认真贯彻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彰显以人为本的司法人文关怀

    全市法院坚持以人为本、便民诉讼、文明司法、热情服务,全面贯彻落实司法为民要求。

   (一)创建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方便群众诉讼

全市法院从立案、信访两个窗口抓起,推行一系列的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一是实行档案和裁判文书公开查阅制度。公民凭有效的身份证件可以到法院查阅案件正卷卷宗的档案材料,便利当事人全面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二是实行诉讼指引制度。通过立案“窗口”、汕头法院网等渠道,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南、诉讼须知、举证须知等各种诉讼指引服务。三是实行立案和信访首接责任制。由接待申请立案、来访群众的首位工作人员,跟踪落实反馈立案和信访问题的办理情况,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四是实行预约立案制度。对因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因身患疾病无法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的当事人,预约后上门办理立案手续。五是实行网上电子信访制度。市中院在汕头法院网上设立院长信箱和信访电子邮箱,并落实专人负责回复群众的咨询。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则由院长批示督查或指令有关部门办理、答复。去年共办理网上电子信访75件次。此外,全市法院普遍实行立案收件回执制度,有的基层法院还派出审判人员深入乡村巡回办案,便民诉讼。

    全市法院从规范立案人员言行入手,实行文明立案、文明接访,坚决杜绝态度冷、硬、横和推诿拖延等作风;完善立案大厅的配套设施,设置了饮水器具、文具用品、诉讼资料、报纸等,方便群众,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赞誉。去年,龙湖区法院立案庭被评为“广东省文明窗口单位”,市中院立案庭、濠江区法院分别被评为汕头市“文明单位”和“最佳文明窗口”。

   (二)实行告知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

    为增强审判和执行工作透明度,全市法院于去年7月1日起实行“三项告知制度”。一是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将可能出现的10种诉讼风险,以及风险责任的承担等情况预先告知当事人,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有效降低诉讼风险,减少诉讼矛盾,提高诉讼效益。二是延长审理、执行期限告知制度。对在法定期限内确因特殊情况无法结案,经依法批准延长审理、执行期限的案件,在审理或执行期限届满前三天以书面方式告知当事人,增强了办案人员的审理期限和执行期限意识,提高办案效率。三是穷尽执行措施告知制度。规定执行案件只有采取了到金融、国土房产和车管等部门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等五种措施后,确认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才能中止执行或终结执行,并将已采取的执行措施及情况书面告知申请执行人,确保具备执行条件、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案件能依法及时得到执行。去年下半年,全市共有236件延长审理、执行期限案件和198件穷尽执行措施案件实行了书面告知。

   (三)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全市法院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研究探索依法充分保护困难群众、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帮助人民群众解决“打官司难”问题,让群众无钱打得起官司,有理打得赢官司。一是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盲、聋、哑或未成年的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充分保障他们全面行使诉讼权利。全年共为123名刑事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二是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缓、减、免收诉讼费,保障当事人不因经济困难而影响其运用司法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对经济确有困难的1896件案件当事人给予缓、减、免收诉讼费用1451.7万元。三是坚持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劳动报酬等案件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最近,市中院和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诉讼案件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进一步拓宽了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范围,规范了程序,方便困难群众诉讼。

    三、扎实开展“两项活动”,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全市法院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队伍,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队伍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市中院刑二庭和书记员管理处党支部分别获得“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和“广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殊荣;全市法院有1个集体荣立集体二等功、20个集体荣立集体三等功、5人荣立个人二等功、90人荣立个人三等功;还有7个集体和15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一)认真开展“两项活动”,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

    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全市法院在去年7-9月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执法为民教育和“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两项活动,在广大干警中开展多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和查司法指导思想、查审判工作作风、查审判质量和效率、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查廉洁自律的“五查”活动,兴起了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两级法院普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广泛征求全市各律师所、司法监督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市中院还组织特邀司法监督员、纪检监察人员对立案、信访、执行等“窗口”单位进行明查暗访,认真查找司法过程和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分类排队,深入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纠正了审判作风和审限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全市法院已建立健全制度75项,还有一批制度正在修订完善。通过开展“两项活动”,广大干警司法观念和司法指导思想进一步端正,审判作风明显好转,一些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审判工作进一步健康发展。

   (二)认真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法官政治业务素质

    为全面加强法官的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市中院于去年8月至12月先后举办三期法官续职资格培训班,每期一个月,采取全脱产、全封闭的方式,对全市法院419名一至五级法官进行培训。并邀请国家法官学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等院校的著名法学专家和最高法院、省法院的资深法官莅汕为学员讲课。此外,继续办好“专升本”学历班和选送优秀法官到国内外高等院校深造。目前,全市法院已有11名审判人员取得了法律专业硕士学位,两期“专升本”学历班已有156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全市法院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增强,形成了良好的学习风气。去年9月,市中院被省总工会、省自学成才奖评委员会授予“职工读书自学活动先进集体”称号。

   (三)积极稳妥做好机构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去年,市中院顺利完成了院机关的机构改革工作。同时,积极协助党委做好基层法院的调整和新区法院的筹建工作。市中院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协调各基层法院的调整、筹建工作,重点协助潮阳、潮南法院做好分设和筹建工作。至去年11月底,各新建区人民法院已完成组建工作,挂牌办公;大部分法院已于去年底完成了“三定”工作;区划调整涉及的案件管辖、人员和财物分配等方面工作顺利进行,各项工作平稳过渡,案件按时按质审结,没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同时,市中院结合行政区划调整和区县换届,积极协助党委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进行考察,并对5个基层法院的一把手进行调整,市中院推荐4名优秀的庭(科)长到基层法院担任院长。

    2003年,全市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和突破,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缺点和不足,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如少数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执行难”问题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面对高度专业化的审判工作,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干警宗旨观念淡薄,办案水平低,工作作风疲沓拖拉,工作方法简单粗糙;装备落后和经费不足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对此,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克服和解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是继续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十五”计划目标的重要一年,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提供公正高效司法保障的指导思想,增强司法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斗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加强民商事、行政审判工作,依法规范市场经济活动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进一步狠抓执行工作,努力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大力加强法官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物质装备建设,把我市法院的各项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为维护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