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在汕头中院召开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障促进民营经济平等健康发展调研座谈会
4月17日上午,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平带队到汕头中院召开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障促进民营经济平等健康发展调研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主任张锡潮、部分市人大代表及汕头中院在家院领导、各业务庭庭长、研究室、审管办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林平副主任听取了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列坤关于汕头法院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障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报告,指出报告内容对民营经济的司法保障总结得很到位,对下一步保障民营企业的工作也很明确,肯定了汕头中院在民营企业司法保障方面的扎实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同时,林平副主任根据报告内容向参会人员提出针对性的问题,参会人员积极发言,共同探讨汕头法院在保障民营企业方面取得的经验和遇到的难题,为调研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很大的支持,也为接下来保障民营企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方向。
林平副主任强调,要认真领会人大代表在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需求。对接下来对民营经济保驾护航的工作安排,林平副主任要求:一、要充分认识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就影响到实际行动,影响工作成效,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领会习总书记对保护民营经济方面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在民营经济保障方面的决策部署,坚决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二、要充分认识民营企业的地位和作用。民营企业是地方经济的主力军,是解决就业的主渠道,是实现GDP和税收收入的主要贡献者。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事关国家经济的发展大局,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事关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要重视依法保障民营企业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提高民商事案件的办案效率;三、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平等保护原则。要正确处理好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与行政机关、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激发市场经济主体的活力。贯彻落实平等保护原则,是激发广大民营企业家干事创业的保证,也是吸引外资、扩大开放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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