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中院民一庭召开专项会议 研究推进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机制改革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8-02  浏览次数:1151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关于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纪要》,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和证据规则的统一,8月1日,汕头中院民一庭召开全市法院关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业务培训会议。会议由中院民一庭庭长陈瑞琳同志主持,各基层法院民一庭庭长参加。

 

 

    会议传达了省高院副院长谭玲同志在2019年度全省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以及7月份汕头法院在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审判实践研讨会上所形成的共识。

    会上,针对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繁多,法院对相关案件的审理存在周期长、赔偿项目复杂、理赔难等特点,以及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常见的“司法鉴定意见”、“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问题逐一分析。会议还结合我市民事审判的工作实际,并对接下来工作开展提出意见建议。

    近年来,在省法院民一庭的领导和支持下,我市法院大力推进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机制改革,不断提高交通事故纠纷化解质量和效率,确保做到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