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中院在粤东率先试行网上开庭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9-19  浏览次数:1074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汕头中院在粤东地区率先通过互联网法庭网上开庭,对一宗二审民事案件实行远程互联网庭审。汕头中院法官在汕头的审判法庭进行调查询问,远在重庆市的当事人和律师通过手机登录远程互联网庭审系统参与庭审。


    汕头市某针织内衣有限公司诉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法院宣判后,幸某某不服提起上诉。按照原来二审开庭的程序,双方当事人需要到汕头中院开庭。法院向双方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发出了二审开庭传票,但幸某某的代理律师很快通过电话告知由于其身体严重不适已住院治疗并需要进行手术,并邮寄了延期开庭申请书和相关疾病证明材料。


合议庭在决定延期开庭后,考虑到重庆到汕头路程遥远,且代理律师又是手术后身体欠佳,从方便当事人又确保诉讼权利的角度出发,庭审前,汕头中院专门征求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在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后,决定采取网上开庭,并向当事人邮寄了电脑登录广东省诉讼服务网或手机登录小程序“粤公正”进行网上开庭的书面说明。


     2019年9月16日,上诉人幸某某与被上诉人汕头市某针织内衣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审开庭。被上诉人汕头市某针织内衣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到庭参加诉讼,而上诉人幸某某及其代理律师景律师则在重庆市通过手机登录,输入邀请码验证身份后,参与互联网庭审。开庭后,审判长按照法定程序组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依次进行回答和陈述,整个庭审过程视频画面和声音流畅,当事人还可以在手机端同时看到庭审记录画面。


     网上开庭,极大的方便了外地当事人。今后,汕头中院将依托广东省诉讼服务网,继续开展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等案件互联网在线审理方式,让外地当事人和律师足不出门就可以完成诉讼程序,无需为了开庭而千里奔波,减少诉累,提高审判效率。


供稿:汕头中院民四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