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近期开庭等事项安排的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1-28 浏览次数:1851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本院近期开庭等事项安排公告如下:
一、除公告开庭的案件外,本院原定于2月8日前(农历正月初十至十五)的开庭、庭询、听证等诉讼活动全部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
二、上述期间公告开庭的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所需,申请改期并提供相关证明的,本院经审查后可予以准许。
三、本院将与相关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逐一联系落实上述事项安排。
四、拟近期到本院办理立案、来访、递交材料等事项的,建议相关人员尽量改用网络、邮递等方式。通过网上立案、移动微法院等网上方式,做到诉讼事项“家里办”、“掌上办”;信访诉求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非接触方式合理合法表达。本院原定每月15日集中接访活动暂时取消,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五、拟近期到本院旁听案件庭审的,建议相关人员通过网络庭审直播系统旁听。必须进入法院办理诉讼事务或参与诉讼活动的,建议相关人员做好安全卫生防护,并按有关规定全程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等相关检查。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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