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5执保26号公告(财产保全告知书等)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5-21 浏览次数:224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东 省 汕 头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5执保26号
陈培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申请财产保全广东吉青电缆实业有限公司、陈桂生、黄素梅、黄泳波、陈培娥、黄卓斌、周丽虹一案,本院(2021)粤05民初62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效力。根据上述裁定书及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的相关财产。
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粤05民初62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和(2021)粤05执保26号《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程法官、吴法官 联系电话:88933609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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