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5执696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12-07 浏览次数:160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公 告
(2021)粤05执696号
郑锦存:
本院在执行你欠缴诉讼费一案过程中,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5执69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执行一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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