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5民终37号公告送达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5-24  浏览次数:164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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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上诉人黄茂城诉被上诉人吴春晖、汕头市际合诚有限公司、汕头经济特区达濠对外经贸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05民终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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