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中院联合龙湖法院外砂法庭到广东蓬盛味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5-28  浏览次数:1239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2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的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助推企业健康稳定发展,5月18日,汕头中院民一庭、龙湖法院外砂法庭到知名民营企业广东蓬盛味业有限公司,联合开展“送法进企业”民法典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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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企业负责人介绍了企业的基本情况、发展史和前景规划,法官们则结合企业具体经营情况,通过对比民法典实施前后的不同规定,围绕合同签订、产品生产者责任、企业劳动用工等多个企业重点关注的领域,向企业阐释法律规定。


在提问环节,法官们紧密结合审判实践案例,对员工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专业解答。针对发生纠纷后维权难这一问题,法官们建议企业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发生纠纷时的管辖法院,同时明确对方送达地址,以确保在日常经营、参与诉讼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向对方送达相关文书。座谈会后,汕头中院、外砂法庭向企业赠送《民法典》及相关宣传手册供企业员工学习。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广东蓬盛味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此次普法活动解答了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同时提高了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是一项促进企业发展的便民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