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不能开出“霸王花”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10-31  浏览次数:54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同学,拿点钱给哥花!”


“敢欺负我妹,给我妹磕头,


这事就算了。”


校园本应是学生快乐学习的地方


但校园霸凌和暴力却时而发生


面对校园霸凌时该如何应对?


施暴者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一起来看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