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不能开出“霸王花”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10-31 浏览次数:54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同学,拿点钱给哥花!”
“敢欺负我妹,给我妹磕头,
这事就算了。”
校园本应是学生快乐学习的地方
但校园霸凌和暴力却时而发生
面对校园霸凌时该如何应对?
施暴者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一起来看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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