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出台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工作意见

作者:研究室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9-04  浏览次数:122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8月3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涵盖立审执各环节、刑民行各领域,包括护航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保护创新成果、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百千万工程”、服务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障、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等20项重点任务、134项具体工作举措。

《意见》明确指出,要将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首要任务,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粤港澳大湾区的“一点两地”全新定位,加强新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金融审判等领域裁判规则和审判机制创新,加快推进粤港澳三地司法规则衔接、大湾区内地法院司法服务一体化建设,支持港澳律师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试点,深化拓展横琴、前海、南沙法院审判职能综合改革,推动建立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全面提升大湾区商事争议解决整体效能。

围绕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意见》提出要聚焦制造业当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构建数字经济司法保护规则、支持岭南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等,进一步加强企业发展、科技创新、信息安全、文化消费等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加强芯片、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等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司法保护。要对关系制造业发展的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提供“一事一策”“一企一策”司法服务。要依法审查涉信托、资管、私募等投融资市场行为,引导金融活水有序注入实体经济。

《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全省法院全面推进诉讼服务线上办、“码”上办,大力推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专窗和绿色通道,全面实现诉讼服务“一窗集成”“一次办好”。要坚持能动司法,进一步构建特色产业、地理标志产品、临海沿江靠山经济等专项司法保障工作机制,妥善化解新型城镇化建设引发的各类纠纷和“三农”纠纷,依法支持休闲农业、健康养生、创新创意等农村新业态培育壮大。

据了解,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广东高院党组全面铺开“推进高质量司法”专题调研活动,由院领导牵头开展14项重点调研课题,《意见》制定充分吸收这些课题调研成果,并广泛听取全省各级法院意见建议,前后历时3个多月。

《意见》出台有何深意?广东高院研究室负责人就有关情况进行了解读。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起草过程?

答: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作为我国经济和常住人口第一大省,总书记对广东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度重视、寄予厚望。

今年1月28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在广州召开新春开年第一会——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描绘了奋进蓝图。《意见》于今年2月份立项,为确保《意见》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省法院党组专门部署开展了“推进高质量司法”专题调研活动,并由院领导分别牵头负责14个“院字号”的重点调研课题。在充分吸收了14个专题调研成果的基础上,前后历时3个多月,经过反复修改、不断论证完善而最终成稿。

问:《意见》起草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意见》制定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确立的“1310”具体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研讨班会议精神为主线,紧扣省委“锚定一个目标,激活三大动力,奋力实现十大新突破”,指导和推动广东法院和广大干警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切实增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以钉钉子精神深入推进高质量司法,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

问:《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对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提出了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服务保障等20项重点任务,细化了134项具体工作举措。《意见》将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首要任务,聚焦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司法服务保障、加快推进高水平涉外审判、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精准服务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构建数字经济司法保护规则、积极为困境企业纾困解难、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护等,全方位提出工作举措,涵盖立审执各环节、刑民行各领域,针对平等保护企业、破解企业融资难、保护创新、规范竞争等方面提出司法对策。

问:《意见》出台传递出哪些司法政策导向?

答:充分发挥司法规则引领作用服务广东高质量发展,是广东法院践行能动司法的内在要求。如《意见》提出了要进一步统一企业借贷纠纷裁判标准,通过依法审查涉信托、资管、私募等投融资市场行为,对以金融创新为名规避金融监管、掩盖金融风险的违规行为依法给予否定评价,引导金融活水有序注入实体经济。结合广东创新产业发展和布局的新特点,《意见》专门对“强化高端制造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出规定,要求依法规制“专利陷阱”“专利海盗”等滥用权利妨碍创新不法行为,促进创新优势集聚和科技成果有效转化。聚焦服务文化强省建设,探索传统文化领域二次创作和数字作品交易司法规则,加强对岭南戏曲、传统技艺、传统品牌衍生的文化创新产品保护,鼓励挖掘非物质遗产当代价值,实现“动态”传承。

问:《意见》在哪些方面体现了创新要求?

答:按照省委“激活三大动力”要求,《意见》要求全省法院在前沿重点领域强化主动探索、靠前服务。如制定港澳证人出庭作证程序指引等衔接规则,依法支持在大湾区内地注册的港澳独资和合资企业选择港澳仲裁和适用港澳法律解决合同纠纷,推进大湾区内地法院司法服务一体化。在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方面,《意见》特别强调要牢牢把住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条主线,结合县域经济特点,建立特色产业、地理标志产品、临海沿江靠山经济等专项司法保障工作机制。围绕服务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意见》提出完善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机制,坚持生态修复优先,创新替代修复、碳汇认购等多样化生态环境修复方式,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生态环境修复,促进生态环境污染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全过程治理。围绕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对案件审理中反映的安全稳定、社会管理、民生保障等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推动构建党委领导的司法建议工作新格局,促进“审理一案,治理一片”。

问:接下来,将如何推动《意见》落地?

答:高质量发展是广东实现现代化的根本出路。《意见》的134项具体举措与省委“奋力实现十大新突破”要求明确对应。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形成任务分工清单,根据工作归口明确相应责任单位。比如,在“纵深推进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牵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上取得新突破”上,提出将“加强新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金融审判等领域裁判规则和审判机制创新”“推动出台涉港澳民事诉讼程序特别规则”等20条举措作为首要任务来完成。其中,任务最重、举措最多的是“始终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在建设更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上取得新突破”,提出举措达39条。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根据任务分工加强贯彻落实和条线指导,实行清单台账管理,强化跟踪督办,用扎实的工作成效,服务保障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