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故事少年说 | “约架”的后果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2-03 浏览次数:33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你瞅啥?”
“瞅你咋地?”
......
校园中
同学间一言不合就“约架”?
以“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方式就能解决?
答案当然是NO!
本期法治故事少年说
由汕头市翠英中学的同学们
告诉我们“约架”会产生什么后果
法官说法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严重情形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广大青少年遇事时一定要三思而行,尊重生命、敬畏法律,别为了哥们儿义气站脚助威、误入歧途,一不小心成为他人的“帮凶”,约架斗殴,受罚领刑,断送美好前程。
制作团队
指导老师:
汕头市翠英中学老师
陈佳、潘玲
参演人员:
汕头市翠英中学学生:
姜边、李泽羽、吴桐、谢灿鑫、卢泳彬
王泽锋、余杰鑫、王赖峥
特邀演员:黄杰
指导法官: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林奕绚
剪辑人员:
何梓韬、谢祎婕、詹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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