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故事少年说 | “约架”的后果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2-03  浏览次数:33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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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瞅啥?”

“瞅你咋地?”

......

校园中

同学间一言不合就“约架”?

“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方式就能解决?

答案当然是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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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法治故事少年说

由汕头市翠英中学的同学们

告诉我们“约架”会产生什么后果

 

法官说法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严重情形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广大青少年遇事时一定要三思而行,尊重生命、敬畏法律,别为了哥们儿义气站脚助威、误入歧途,一不小心成为他人的“帮凶”,约架斗殴,受罚领刑,断送美好前程。

 

制作团队

 

指导老师:

汕头市翠英中学老师

陈佳、潘玲

参演人员:

汕头市翠英中学学生:

姜边、李泽羽、吴桐、谢灿鑫、卢泳彬

王泽锋、余杰鑫、王赖峥

特邀演员:黄杰

指导法官: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林奕绚

剪辑人员:

何梓韬、谢祎婕、詹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