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立案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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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案申请人应为案件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委托诉讼代理人。

二、申请人请按照《诉讼材料清单指引》如实提交材料,严禁伪造、提供虚假材料。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网上立案权限。

三、网上立案审查通过后,向法院提交纸质材料并办理完立案手续,方为成功立案。

四、特别提示:当事人申请立案时间以法院收到纸质立案材料为准。如案件诉讼时效或劳动争议案件起诉期限即将届满的,请在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纸质立案材料。

诉讼材料清单指引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

请您在起诉时准备好以下材料:
□ 1、起诉状原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
□ 2、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
□ 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经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
□ 经常居住地证明:公安局人口信息科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办理信息;或由居委会或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证明当事人从某年某月某日至今一直居住在本院辖区,已居住满一年。
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 ①原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原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查询证明
□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查询证明
3、当事人的委托代理材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
□ 授权委托书,请注明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及相应权限。
□ 原告为涉外、涉港澳台主体时,须提交经公证部门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 或在本院工作人员前签订的授权委托书。
(2)代理人资格证明材料
律师代理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 ①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
□ ②经核对的执业证复印件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 ①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 ②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
□ ③当事人属于该辖区的证明材料原件
近亲属或监护人代理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 ①有关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 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员工代理其所在单位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员工证明书原件
□ 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民代理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 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②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 ③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a.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b.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c.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d.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或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 4、证据材料
当事人提交的书证用A4纸单面复印并整理成册,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
□ 5、证据材料清单
详细列明所提交材料的名称、页数及份数,并在备注栏注明各项材料是原件或复印件及证明目的
□ 6、送达地址确认书
详细注明原被告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并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