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高效铸就闪亮“金牌”——汕头两级法院通过抓班子带队伍取得显著成绩,目前全市已有近半基层法院步入全国、全省先进行列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1-08-12  浏览次数:1534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就在龙湖区人民法院荣获“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之际,澄海区人民法院也喜获“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加上前年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的濠江区人民法院,汕头市已有近一半的基层法院步入了全国、全省的先进行列。所谓“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我们欣喜地看到,近年来汕头法院的基层建设成绩斐然,不断涌现的先进基层法院并非一个亮点,那一块块书写着荣誉的金色牌匾,已成为全市法院工作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誓言无声,情怀无限。这一块块沉甸甸的奖牌,就是汕头两级法院广大干警坚守“公正与效率”主题、秉持“司法为民”宗旨的真实写照。 

 

 

    三大“阳光工程”打造“阳光法院”

 

    中午时分,走进汕头中院清新整洁的干警食堂,近200名干警就餐时的井然秩序,常常让外来的就餐人员禁不住赞叹。令人眼前一亮的还有张贴在公告栏里的两大张明细表格,那是汕头中院每月食堂收支情况明细表和全院公车用油及维修费用一览表。全院干警不仅可以从这两张表格中了解到食堂每天的详细收支数字,还能根据依序排列的车牌号码悉知院里每一辆公车的用油及维修费用开支数据,就连院长和副院长们的“座驾”也不例外。据了解,这只是汕头中院正在推行的“阳光院务”中的一个小小剪影。通过打造“阳光院务”、“阳光审判”和“阳光执行”三大“阳光工程”,汕头中院从内到外正致力实践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大踏步地向“阳光法院”迈进。
    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汕头中院从去年开始首先对内制定并推行了一系列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制度规范和措施。以创建“团结和谐、开拓创新、廉洁务实、执政为民的好班子”活动为龙头,深入开展“阳光院务”工程建设。除了依法依规应当保密的事项外,院内自上而下各项事务能公开的,都严格做到最大限度地公开。从审判部门和审判人员的办案数量、质量和效率,到后勤管理、考勤查评,以及其他各项工作制度和完成其他任务等各类信息,一律通过院内局域网、墙报或院情通报等渠道予以公开,全面接受群众和干警监督。公开的内容甚至包括食堂每周每天的菜谱,只要干警在局域网上提出意见或建议,由干警民主选举产生的膳食管理委员会便会及时督促食堂进行调整。“阳光院务”的推行,让全院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有效地调动了大家自觉参与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积极性,同时也为汕头中院进一步落实“阳光审判”、“阳光执行”等奠定了良好基础。
    要提高司法公信力,就必须在审判执行中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敢于把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为此,汕头中院进一步解放思想,通过机制创新大胆推行“阳光审判”和“阳光执行”两大工程,多项措施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拟在全省法院中进行推广。在审判工作中,除了认真落实审判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法院开放日”等制度外,还在全省法院中率先推行让政治处主任和纪检组长列席审委会,全程旁听有关案件讨论和审理,有效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在执行工作中,汕头中院又在全省法院中先行一步,从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拍卖环境入手,着力推行“阳光执行”。从去年11月起,汕头中院制定并实施《集中拍卖制度》,克服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重重困难,在中院审判区内专辟一处集中拍卖厅,配置各种监控设备,把由汕头中院和本市中心城区法院委托拍卖的标的物,统一集中在此进行公开拍卖,并由执行部门派员进行现场监督,由法警负责拍卖厅内外的警戒,同时全程监控、录制拍卖现场情况,从而有效地杜绝了竞买人之间及其拍卖行之间恶意串谋、操纵拍卖价格等违法违规现象,进一步规范了拍卖秩序,使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护。此外,汕头中院还全面落实执行立案信息、财产查控信息、财产处置信息、财产分配信息、执行裁判文书和执行结案信息“六公开”,严格依法办理执行异议、复议,严格落实执行期限的规定,真正把“阳光执行”贯彻到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

 

    固本强基铸就公正与高效

 

    去年年底,汕头市委黄志光书记在汕头中院视察时,高度评价法院班子是团结、有战斗力的班子,是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班子,是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班子,法院队伍是有战斗力的队伍,充分肯定全市法院的工作思路清晰,紧紧把握大局,围绕中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公正司法,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作为全市法院的“领头雁”,汕头中院领导班子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法院工作,自觉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努力强化服务大局意识、责任能力意识、改革创新意识、纪律作风意识、和谐稳定意识、司法为民意识,制定并推行了一系列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制度规范和措施,固本强基图谋发展,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领导干部和干警的精神面貌发生了积极的变化,想干事、能干事、干好事的氛围逐步形成,推动全市法院队伍建设和基层争先创优工作呈现出一派“千帆竞发、群峰竞秀”的可喜局面。
    “官勤兵不懒”。汕头中院领导班子首先从思想、组织、作风、能力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着手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致力打造坚强的领导核心。每周一定期召开中院班子成员碰头会,及时沟通信息,部署落实各项工作;每周二定期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研究重大疑难案件;每周五定期组织业务学习,班子成员自觉做好表率,在解放思想上先行一步,在改革创新上身体力行,带头抓重大敏感信访案件的包案,抓重大案件的审判和执行,解决法院各项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当好全市法院队伍的“领头雁”。
    细节决定成败,基础决定高度。近年来,汕头中院把固本强基落实体现在对基层法院的指导、考核和监督上,体现在对基层干警政治、学习、生活的关心上,体现在加强两级法院工作的交流、沟通、协调上,从而推动基层法院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在对基层工作的指导上,通过定期召开基层法院院长座谈会,定期组织中院审判业务庭到基层调研,在各基层法院与其所属区县党政和人大、政协之间架起联系沟通的桥梁,及时协调解决诸如班子配备、经费保障、干警职级待遇等制约基层法院发展的“瓶颈”问题。同时,进一步树立"维护基层法院的司法权威和既判力也是维护中院司法权威和既判力"的思想,坚持"把审级监督延伸到事前、事中,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保持两级法院经常性的沟通联系,统一审判尺度,规范自由裁量权适用"的思路,进一步提高基层审判水平,树立基层法院的司法权威。去年,各基层法院上诉案件被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比率分别下降了3.7和1.1个百分点。
    在对基层工作的监督上,要坚持未雨绸缪、监督到位,汕头中院在全省法院中率先实行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尤其一把手进行廉政谈话的制度,抓班子带队伍,确保不让一个基层干警掉队。同时,按照省法院的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综合考评的指标体系,使对基层法院的考核更加公正、科学。汕头中院还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法院争先创优工作的扶持力度,引导基层法院对照有关标准,加强和改进工作,通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形成你追我赶、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促进基层法院工作水平有新的提高。
    针对目前我市还有部分基层法院没有自己的审判、办公用房,或者审判场所不足,与形势的发展、审判工作的需要不相适应的现状,汕头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主动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的支持,加快基层法院建设步伐,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已经奠基的南澳法院,即将开工建设;潮南法院正在加紧规划,着手立项等前期工作。金平、龙湖法院在汕头中院的指导帮助下努力克服困难,想方设法为审判工作拓展更大的空间。
    去年来,汕头两级法院通过实行死刑罪犯在临刑前可以与其近亲属见面,体现了司法对罪犯人权的尊重,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积极实施未成年人犯罪背景调查、“圆桌审判”等制度,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使失足未成年人及时得到矫治;开辟审理和执行金融纠纷案件的“绿色通道”, 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进一步完善符合农村基层实际、贴近基层群众法律认知的人民法庭工作机制。通过在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室、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委托调解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构建多元化调解机制,努力把各种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为方便海岛群众海事诉讼,广州海事法院与南澳人民法院联手合作,建立了国内第一个海事巡回法庭,开创全国先河建立联合办案机制,使案件的立案、审理到结案都能在海岛完成,真正服务和方便了海岛群众 ……通过加强基层法院建设,在创新中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效率。
    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社会秩序稳定的殷切期望。司法为民,不仅是人民法院的服务宗旨和永恒追求,是审判工作的立足点和归宿。三大“阳光工程”的稳步推进,固本强基狠抓基层建设,使得汕头两级法院各项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高统计数据显示,全市法院的二审案件维持率提高了,改判和发回重审率则大幅下降了,两项指标位考核居全省法院第二名。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41。8%,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5。5个百分点。大部分当事人服判息诉,案件上诉率和申诉率的考核均居全省法院第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