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荣获“全省优秀法院”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1-08-12  浏览次数:1398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澄海区人民法院现有12个内设机构,2个直属机构和6个人民法庭,干警96人,辖区有8个镇、3个街道,180个村(居)委会,常住人口71万人,流动人口约30万人,面积345.23平方公里。
    近年来,澄海区人民法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把创建全省优秀法院活动作为增强审判队伍战斗力、激发干警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审判工作上新台阶的“凝聚剂”和“推进器”常抓不懈,取得了班子的凝聚力明显增强,队伍的战斗力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司法环境明显改善,办案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群众的满意率明显提升的效果。该院年年被区委、区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区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单位;2004年被省法院授予“全省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光荣称号、被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2005年被评为“全市法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2003、2004年度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被评为全市法院“2006年度工作先进单位”、澄海区“十佳学习型机关”、2001-2005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在2006年度综合考核中取得全市法院第一名的好成绩。该院党支部年年被评为区直先进基层党组织,2007年6月被授予“汕头市澄海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04年以来,有14个部门受到省、市法院及有关部门的表彰,被最高法院、省法院及市、区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干警72人次。
    一、强化大局意识,竭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进一步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全力维护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该院坚持依法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强执行、严管理的工作思路,把审判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之中,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维护大局与保障权益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为构建和谐澄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该院坚持集中“严打”与经常性工作相结合,严厉打击与保障人权相结合,深入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始终把打击的锋芒对准抢劫、抢夺、盗窃等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毒犯罪和多发性犯罪,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社会稳定。在民事审判工作中,依法调整民商事关系,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注重维护妇女、儿童、老人和农民、知识产权合法所有者、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弘扬健康文明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维护健康有序的经济活动秩序。加强对行政案件的审判,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官民和谐社会关系的建立。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的原则,切实落实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审调解、执行和解等“全程调解”的工作要求,妥善化解矛盾纠葛,消除不稳定因素,2006年该院民商事案件调解和撤诉率达到73.7%,比全国民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49.05%高出24.7%,10月13日省高院《加强和改进调解工作专刊》以“强化诉讼调解,力争案结事了,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司法保障”为题推广了该院的经验。进一步加大力度清理执行积案,最大限度扫除执行存案,努力提高执结率,努力化解“执行难”,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
    二是结合审判,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推动防治未成年人犯罪新机制的建立。挑选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组成专门合议庭审理这类案件。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贯穿好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是非判不可的可以不判;非判不可的可以根据条件适当多判一些缓刑、管制等非监禁措施。认真落实对缓刑罪犯定期回访制度,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挽救。积极开展庭校、庭村(居)共建活动。每个人民法庭向当地中小学派出二名以上法制副校长。每个人民法庭与二个以上村(居)联系挂钩,开展共建法治社会活动。搞好对基层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工作。各人民法庭经常召开调解主任座谈会,加强联系沟通,并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提高他们调处民间纠纷的能力,把民间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大局的稳定。
    三是增强维稳意识,妥善处理涉诉信访和群体性纠纷案件。建立健全对涉诉信访和群体性纠纷案件统一协商、统一处理、上下联动的网络。完善重大涉诉信访案件预约接访和信访情况通报、重大敏感案件立案信息报告、预警应急处置和谁主管、谁负责以及领导包案等工作制度。注意工作方法,坚持文明司法、文明接访,防止矛盾激化,防止在审判和执行中出现危害社会稳定、影响恶劣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敏感案件,坚决贯彻省高院和市中院的要求,拿准立案、开庭审理和宣判时机,努力做到“两不要”。同时,该院认真做好院长接待日和日常信访工作,做到事事抓落实,件件有回音,努力使信访者有一个满意的答复。
    二、强化服务意识,全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近年来,该院围绕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的要求,深入总结近年来开展司法为民工作的成效和经验,继续下大力气抓好这项工作,贯彻落实好省法院提出的42项便民、利民措施,努力让公正司法的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一是进一步规范立案、信访工作。继续抓好“两个文明”窗口建设,完善服务设施,规范工作程序和服务标准,转变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是全面强化为民服务力度。认真落实邮政送达、假日立案、巡回审判等便民措施,积极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努力解决当事人、特别是偏远农村当事人打官司不便等问题。积极为当事人提供诉讼风险提示、诉讼指引、举证指导、判后释疑等诉讼服务,引导当事人理性、合法、正当、及时行使诉讼权利,帮助当事人解决“不会”打官司的问题。
    三是切实解决群众“打官司难”问题。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九届八次全会提出的切实解决群众“打官司难”的要求,深入研究运用司法手段保护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实现全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思路和新办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向他们倾斜,保护好他们的权利和利益。
    四是扎实推进司法救助工作。认真执行诉讼费缓减免制度,保证当事人不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适当扩大救助面,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城镇低保人员到法院依法起诉时,主张保护权利的,一律不预收诉讼费。同时,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进一步配合做好法律援助等项工作,促进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同步发展。
    三、强化创新意识,着力加强规范化的建设
该院认真贯彻最高法院 “二五改革纲要”和省院的《实施意见》。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学习领会,进一步坚定改革信心,明确改革目标和重点,扎实有序地推进改革工作。
    一是推进民事、行政案件审判监督改革。认真执行省高院下发的《再审诉讼暂行规定》,全面落实有诉必理、可能有错改判、确有错误依法纠正的原则,努力建立起再审诉讼新机制,深入探索实行相关配套制度,推进当事人“申诉难”问题的进一步解决。
    二是加强执行工作改革。积极创新执行方法,对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实行财产申报、强制审计、限制消费、公开曝光等措施。加大执行公开力度,对财产调查、采取强制措施、分配财产和执行结果等具体内容予以公开,充分保障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工作的知情权。
    三是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该院利用审判综合大楼和人民法庭建设之机,做到长计划、短安排、分步实施,先设计,先施工,加快局域网建设的步伐,为今后选择配套软件,实现电脑随机分案和案件“四排定”,实现对审判流程各个环节的电脑化全程实时监控和审限跟踪管理,提高审限内结案率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是进一步推进规范化建设,健全和落实各项监督管理机制。该院认真贯彻中院下发的《汕头市法院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司法政务等方面制定和完善各种制度,对工作程序、人员管理、岗位责职、法官言行、监督制约、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严密细致的规定,实现对工作过程的有效监控。建立健全五项监督制约机制,努力形成权责明确、高效运转的监督制约体系。充分发挥这些监督机制的作用,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考核,及时通报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及时督促整改。
    五是继续完善措施,健全制度。该院在求实用、见成效上下功夫,在制度落实上下工夫,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使制度设置科学、合理、规范,便于执行,做到依制度治院,依制度管人。院制度修编工作小组认真组织,各单位密切配合,修改制订了一批制度,目前各项制度达30个,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管理的轨道。
    四、强化学习意识,努力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该院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个关键,坚持在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上求实效。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该院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宗旨,增强爱岗敬业、清正廉明、明礼诚信、团结友善、乐于奉献的道德意识,增强严肃执法、公正司法的纪律观念,增强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该院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各类人员的专业培训。舍得投入,从人、财、物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证。同时,注重教育培训的针对性,采取派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和专题讲座,以会代训等形式,坚持在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上下功夫,使干警通过教育培训,在法律适用能力、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等方面都得到全面提高,促进了司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经案件质量评查,没有发现不合格案件。
    三是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促进工作。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该院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抱病坚持工作的书记员谢昀的先进事迹经各级新闻媒体报道后,引起了上级领导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中院和区委政法委先后召开谢昀先进事迹报告会,分别作出向谢昀同志学习的决定,区直工委授予她为优秀共产党员,并光荣地被选为中共澄海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该院党组也作出了关于深入开展向谢昀同志学习的实施意见,一个学先进、见行动的活动已在全院开展,促进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提高,有效地促进了全院岗位责任制任务的完成,促进了争先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是倡导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廉洁司法。坚持严管队伍不放松,加强对干警的廉洁自律教育,加强经常性的考察和管理,落实好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廉政建设制度,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是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创建学习型机关。该院立足实际,通过构筑“五个机制”,即:建立长效的学习机制、坚实的组织机制、有效的培训机制、得力的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使广大干警确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法院干警的整体素质。加强调研工作,形成了较为浓厚的调研氛围。目前该院本科毕业以上干警占全院干警的85%,连年来该院参加司法考试通过率均高于全市法院平均水平。 
    六、营造法官家庭文化,倡导健康积极的家庭氛围。该院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用健康的生活占领了干警的八小时以外的阵地。重视家庭对干警的激励、促进作用,经常向干警家属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听取家属们对干警及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他们感受到法院的关心和重视,调动他们配合法院工作的积极性。开展了向全院干警家属发送廉政倡议书、发送家庭助廉教育读本、举办家庭助廉教育知识竞赛,举办了干警家属参加的廉政灯迷会猜活动,寓教于乐,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强化形象意识,致力搞好物质文明建设
该院的“两庭”建设起步较慢,院部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的环境和条件比较落后,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一定程度影响法治建设形象。在上级法院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该院抓住机遇,齐头并进,按时完成审判综合大楼和人民法庭建设任务。院部审判综合大楼和6个人民法庭已建成交付使用,人民法院报作了题为《汕头市澄海区“两庭”建设蒸蒸日上》的报道,2006年6月12日,省高院简报也推广该院的经验,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表扬。同时,该院致力于搞好队伍的物质装备建设。基本实现了办公信息化,为每个法庭配备了汽车,为审判工作提供了更好的物质保障,硬件建设一年迈出一大步,实现了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