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1)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2-03-12  浏览次数:1572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224在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林平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能动司法,注重调解和解,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7478件,办结17028件,同比分别上升12%13.9%,结案率97.4%。其中,我院办结各类案件1339件,结案率97%,同比分别上升1.6%5.8%。我们的工作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能动司法,主动服务建设幸福汕头工作大局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工作部署。市委九届九次全会召开后,我院深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结合全市法院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了主动服务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建设文化强市中的作用等方面贯彻意见,增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明确和完善了服务建设文化强市、幸福汕头的一系列司法对策。针对市委李锋书记对政法工作的要求,我院紧紧围绕“坚持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建立调解激励机制、实行案件质量倒查、推行法官与律师的双向监督等20项具体措施,把着力点放在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执法水平上,将改善和保障民生的要求体现在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

启动“法官服务团”,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市委“创建国内一流的优质投资软环境”要求,我院抽调20名资深法官组成“法官服务团”,深入知名企业、龙头企业,送法上门。服务团组织召开座谈会、举办专题法律讲座及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等23场(次),召开有市工商联及各直属商会领导、企业家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听取企业家的呼声,了解企业的困难,为企业解决法律问题25个。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诉讼保全担保门槛过高的问题,我院通过调研,及时出台了《关于财产保全担保问题的若干指导意见》,适当降低担保门槛,灵活运用不同担保形式,降低了诉讼保全担保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创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执行的快捷通道和建立回访制度,实行快速立案、优先开庭、主动执行;与汕头海关、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和版权局签署协作协议,建立司法与行政双轨保护机制。降低我市重点知名企业申请诉前临时措施的担保门槛,准确把握采取诉前证据保全、财产保全和诉讼禁令等临时措施的适用条件,采用信用担保的方式,做到及时裁定、及时执行,防止企业因被侵权造成损失的扩大,减轻其举证负担。同时,用足法律,切实加大侵权代价,努力降低维权成本。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全市法院以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为契机,以落实科学发展赶超进位为动力,以公正指标、效率指标和效果指标为标准,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两级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303件,判处罪犯3795人。积极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上述案件1154件,判处罪犯2083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罪犯355人。依法严惩了驾摩托车抢劫拖行被害人数百米的被告人王秀定、陈发扬,依法严惩抢劫杀害潮南区司马浦镇村干部的被告人张龙,依法严惩制造、贩卖、运输大量冰毒的被告人黄和龙等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分子。依法惩处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审结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10件,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31件。同时,严格执行中央制订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注重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感化、教育、挽救,尝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审理,聘请社会调查员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案发后表现以及帮教条件等情况进行调查,深入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积极做好判后未成年人的心理矫正工作,努力提高未成年人罪犯非监禁刑适用率。全年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43件,对103名未成年被告人判处非监禁刑。

及时公正处理民商事案件。两级法院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7336件,诉讼标的额47.1亿多元。依法审理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高度重视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等案件1780件。依法审理事关经济发展的各类案件,着眼于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审结各类合同案件4554件;坚持保障劳动者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73件。对一些关系企业发展影响重大的案件,想方设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如苏某诉袁某股权纠纷案,审理过程中邀请市人大代表参与调解,促进双方和解,使一个陷入股东纠纷的价值近四千万元的企业走出困境。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44件,切实维护了“金味”、“黑牛”等知名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7件,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良好司法形象,促进我市投资环境优化。

切实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两级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42件。积极探索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工作机制,促进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互相理解、彼此沟通,妥善化解行政争议。通过加大协调力度,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和解后撤诉的82件,占一审行政案件57.5%。如我院成功促成了一宗诉市知识产权局专利侵权处理决定纠纷案的和解,侵权人、专利权人及行政部门均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就行政审判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通报行政机关,促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营造我市良好政务环境。

转变观念推动执行工作。两级法院切实转变执行观念,规范执行行为,努力探索破解执行难问题,执结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6439件,执结标的额31亿多元,实际执行率86.8%,我院被省法院授予“广东省集中清理积案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树立主动执行理念,我院制定了《主动执行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将主动执行的确认环节提前到立案阶段,明确立案、审判、执行等部门在落实主动执行中的职责。推行主动执行改革工作以来,共对467件案件启动主动执行程序,目前已执结421件。充分运用调解手段,积极促成执行和解,成功和解执结了一宗涉及英华外国语学校的标的额近六千万元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依法用足用好法律,穷尽执行措施,如在执行一件涉港买卖合同纠纷案中,采取边控手段,被执行人入境时被边检部门查控,有效执结了该案。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加强立、审、执的快速联动,建立相互沟通、相互联动的平台和机制。进一步规范委托评估拍卖工作,坚决执行关于摇珠选定评估拍卖机构的规定,加强对中介评估拍卖机构执业资格、行为规范的监督,加强对拍卖场所的管理,防止“围拍”、恶意串通。

大力推进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全市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74.6%,同比提高8个百分点。在法院内部构建全程、全员、全方位的调解机制,将调解贯彻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工作全过程,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到庭领导、院领导全员参与,探索刑事、行政案件的调解、和解工作,使调解工作覆盖审判工作各领域。如一宗历时四年之久的雇员受害赔偿再审案,在院长、庭长、合议庭多层联动调解下,得到妥善解决。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全市特邀调解员共调解各类案件297件,占调撤案件总数的5.6%积极推进诉调对接工作,我院与市综治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工作的暂行规定》,在全省率先就诉调对接工作做出规定。各基层法院协助综治中心处理纠纷213件。

三、大力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审判管理创新

不断创新审判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内外监督机制,着力推进科技强院,审判质量和效率有了新提高。

推行责任倒查机制,强化审级监督。两级法院全面推行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责任倒查制度,认真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有效提高了审判质量。我院在加强审级监督的同时,加强与基层法院的沟通,需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先与基层法院业务庭沟通,认真听取基层意见,如果基层法院对中院的改判、发回重审意见较大,则由中级法院院长负责召开案件分析会,改判、发回重审让基层法院口服心服。被中院改判的案件,及时向一审法院通报情况,防止发生同类错误。我院审结各类二审案件703件,改判及发回重审占9%,同比下降了4.3个百分点。

创设内部审限,加强审限监管。濠江区法院和潮南区法院根据审判实践,在法律规定的审判期限内制定内部审限,缩短办案周期,节约了审判成本,减少了当事人讼累,推动了审判提速。我院在全市两级法院中大力推广创设内部审限的做法,大大提高了两级法院民商事审判效率。省法院郑鄂院长对我市法院创设内部审限的做法给予高度肯定。

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促进全市法院均衡发展。我院通过检查督办、下发审判指导文件、组织业务培训、召开业务研讨会等方式,加强对各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注意倾听基层干警意见,总结推广基层经验,增强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针对各基层法院在开展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的实际情况,我院成立三个督查小组,分别对案件实际执行率、非监禁刑适用率、结案率及结案均衡度等指标的达标工作进行跟踪督办;派出三个督导小组,对三个达标工作相对落后的基层法院开展重点督查,推动全市法院达标活动齐头并进。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夯实基层执法办案基础。

创新外部监督机制,努力改进法院工作。创新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的形式,邀请38名代表参与28宗案件调解,调解成功率达到87%。如我院邀请市人大代表参与丁某与罗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的调解工作,找准案件突破口,耐心细致引导当事人选择最佳调解方案,促成原被告握手言和。首次以两级法院上下联动的形式邀请全国、省、市、区四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24人到龙湖区法院旁听案件庭审,增强代表、委员监督的针对性。坚持改进工作不打折扣,认真办理代表关注的事项和案件,办结率达100%,并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和相关代表反馈。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创造条件支持监督,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依法审结各类抗诉案件22件,其中改判3件。

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审判管理。配合广东省法院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的启用,对两级法院现有计算机网络进行升级改造,完成省法院业务综合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培训工作,实现对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的全面、动态和实时监控,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公正廉洁司法

下决心狠抓队伍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围绕公正廉洁、公平正义,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狠抓司法廉政建设。先后三次对各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进行明查暗访;对中院部分庭室、南澳县法院部分干警进行廉政建设理论闭卷考试。加强与司法中介机构的互相监督,联合签订《司法委托工作廉政保证书》。我院与市司法局建立法官与律师管理工作协作机制,市法官协会与市律师协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的相互关系,探索法官与律师双向监督机制。开设“汕头中院廉政账户”,邀请特邀司法监督员参与院长接待日活动,对新任法官和调入人员进行任前廉政教育。认真执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全面清理排查举报线索,坚持主动抓、主动查,不隐瞒、不护短,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省法院司法巡视组对我市两级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审判执行工作和司法队伍建设等表示高度肯定。

大力提高司法能力。推行交流挂职、岗位轮换、法官教法官、新提拔人员到信访窗口锻炼等做法,努力提高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善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的要求,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健全制度,改进学风。邀请全国二级英模庄宜生同志做先进事迹报告,组织全市法院干警聆听学习。举办“汕头法院学习讲坛”30多场次。2010年,我院被授予“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

各位代表,法院的点滴成绩和进步,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法院解决了许多困难和问题,我们深表感谢和敬意,恳请大家今后给予两级法院更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回顾过去一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法院化解纠纷、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任务更加繁重,压力更大;中级法院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案件质量监督有待加强;部分干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缺少锐气,缺乏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特区精神;少数案件质量效率不高,个别法官存在司法不公现象,审判管理机制和手段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一定下决心努力解决。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汕头发展极为重要的一年。今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公正廉洁、公平正义,围绕司法为民,努力争当全国法院整体工作排头兵,为建设幸福汕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将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工作部署,努力提高对市委决策的执行力,全力服务市委中心工作。依法严惩各种刑事犯罪,严格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扎实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坚持鼓励发展、有利发展、扶持发展的指导思想,突出审理好涉及金融、商贸、消费、投资、知识产权、公害污染等对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对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尽量采用灵活的强制执行措施,努力避免其关门倒闭,尽最大努力支持优势企业以兼并、重组、控股等方式延伸产业链,增加核心竞争力。

二是坚持能动司法,继续推进司法延伸服务。深入开展以“法官服务团”为载体的一系列服务活动,切实加大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探索建立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事前协调、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对审判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在决策、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总结分析原因,以“白皮书”的形式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促进“阳光政府”建设。充分利用法院的案例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以《打开案卷》、《汕头审判》、《法庭内外》为平台,以案说法、以案析法,提高公民法律意识。

三是突出抓好审判管理,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创新审判流程管理,强化立、审、执、监的相互制衡,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强化审判层级管理,统一全市法院裁判尺度,提高法院整体工作的社会认同度。建立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发挥审判管理工作正确导向作用。加快数字法庭建设步伐,抓好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工作,为审判科学管理提供技术保障。加大中院对基层法院的指导、管理、监督,严格执行案件质量倒查制度。

四是切实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以党建引领工作大发展。努力探索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新路子。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着力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推行院领导挂点联系基层制度,着力筑牢基层一线战斗堡垒。着力抓好群众观念再教育、司法为民再教育,努力培养干警对群众的感情,增强干警群众观念,提高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群众合法诉求。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百案释法答疑、百场征求意见”活动,在接受监督中提高司法能力。创新司法作风建设新路径,推行两级法院院长明查暗访制度,两级法院院长每月都要安排一定时间深入到所管辖区域的群众中去,及时听取群众呼声,及时掌握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推行法官与律师的双向监督机制,以司法公开为平台,在司法公开中树立形象。

五是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努力探索特区法院发展新路。今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我院将在积极推进刑事和解制度,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强化律师辩护制度;推进民商事案件审判规范化;深化调解工作,推动社会力量参与调解;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推行资深法官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严格错案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改革尝试。

各位代表:今年是汕头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一年。全市法院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团结拼搏、扎实工作,努力争当法院工作排头兵,为建设幸福汕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的成绩向中国共产党建立90周年和汕头特区成立3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