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手四个创新 力求四个转变 汕头中院专会布置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2-03-22  浏览次数:172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3月16日,汕头中院召开了由两级法院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和专、兼职廉政监察员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门会议,专题讨论如何创新工作举措,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确保队伍纯洁。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同志重要批示及省纪委领导、省高院郑鄂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分析了两级法院队伍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研究部署新年度工作任务。通过集思广益,会议提出要把加强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确保队伍安全作为今年两级法院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来抓,并明确今年要在四个方面进行创新:一是创新监督途径,拟在今年上半年组织基层法院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对基层法院进行交叉检查和明查暗访二是创新监督手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法院特邀廉政监督员强化廉政监督;三是创新监督方式,强化与律协的联席会议制度,深化阳光监督;四是创新监督理念,以落实廉政风险分级防控为契机扩大内部监督。力求通过创新强化效能问责,强化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实现“四个转变”的目标,即从侧重遏制向惩防并举、重在预防转变,从侧重事后查处向事前预警防控转变,从侧重监督约束向监督约束与保护激励相结合转变,从注重设置“高压线”向注重营造办案执法“平安区”转变,大力营造公正廉洁执法环境,确保队伍纯洁,为汕头法院努力当好率先科学发展的排头兵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