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在第二十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12年12月26日)
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的形势下,我们隆重召开第二十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五年来人民法院工作,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任务,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进一步开创人民司法事业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
2008年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党的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法治国家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五年来,全国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525.3万件,审执结5357.6万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27.3%和25.8%。
一是工作指导思想实现新发展。按照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确立为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提出“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确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提出“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促进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司法公信力“三个提升”工作目标,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健康发展。
二是司法理念开辟新境界。提出并坚持人民法院人民性,把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融入法院工作各个环节。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有效应对人民法院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能动司法”理念,指导各级法院积极主动地深入实际,研判形势,分析问题,采取对策,更好地服务大局。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出“和谐司法”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理念,促进定分止争、案结事了。深刻把握审判工作规律,提出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坚持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这些重大司法理念创新,对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理论体系、实现人民法院工作与时俱进,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服务经济发展取得新成绩。高度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提出“四个更加注重、五个统筹兼顾”的思路,坚持能动司法,加强司法应对,提升服务经济发展水平。加强商事审判工作,审结商事案件816万件,依法调节经济关系,维护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推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1.5万件,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审结涉外商事和海事海商案件10.1万件,促进对外开放和海洋经济健康发展。高度重视办案方法,充分运用破产重整等程序,灵活采用强制措施,保障企业生存发展。
四是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贡献。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400.2万件,妥善审理拉萨“3•14”事件、乌鲁木齐“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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