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司法公正的又一价值维度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3-03-12  浏览次数:240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几年,随着民主、人权的日益彰显,社会各界对司法公正的呼声越来越高,习总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近期,这句话被各大媒体广泛转载,几乎到了家喻户晓的程度。然而其前半句,似乎鲜少为普通网友和民众关注——“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事实上,提高政法工作亲和力,让老百姓享有便利的诉讼条件,也是公正司法的应有之义--试想,如果打官司就注定陷入投诉无门、诉讼费用高昂、多次长途奔袭、审期无限拖延的泥淖,谁还敢在遇到纠纷时求助于公权力?如果人人因此畏讼,根本不愿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那么公正司法所倡导的平等保护、所追求的依法伸张正义,又从何去实现?

       幸好,在诉讼案件与日俱增的今天,在相较于裁判公正,司法便民议题尚不处于舆论风口浪尖的当下,人民法院没有选择性失明,而是在工作报告中就如何让老百姓都能快捷立案、方便地参与诉讼等问题,给出了正面回答。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笔者对司法便民举措感触最深之处,就是近几年法院立案窗口、信访窗口硬件建设及服务的显著改善。多年前去法院立案,见到的往往是“一间黑屋子,里面坐着个老头子”,立个普通案件也可能得跑好几趟,但现在,绝大多数法院都有宽敞明亮的立案大厅,在训练有素的导诉员引导下,由业务过硬、工作高效的法官帮忙办理立案手续,有些法院还开设了网上立案、电话立案的业务,使当事人诉讼成本大大降低。

      尽管某些学者、可能也有一些法院的法官倡导西方高成本诉讼的司法理念,提出西方国家的司法导向是抬高司法门槛,加大当事人参与诉讼的成本,并以此作为树立司法权威,减少滥诉的手段之一,但我等普通民众还是认为,既然经济发展水平尚不能与发达国家比肩,无法达到他国那样即便诉讼代价高昂,普通民众仍然能够支付的水平,那么在形式崇高与实质便民的博弈中,我们还是别“与国际接轨”,保持“中国特色”一点为好。所以,最后还得对人民法院道一声:司法便民之路,诸君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