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干警清廉之德 树队伍公正之魂

作者:中院2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3-07-18  浏览次数:760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殊荣

 

“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廉政文化板报评比一等奖”、“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一份份沉甸甸的荣誉,记载着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近年来以“培干警清廉之德,树队伍公正之魂”为宗旨,以确保队伍政治平安为目标,积极服务法院中心工作的卓然成效。中院干警队伍连续五年“零违纪”受处理、辖区法院队伍平稳。2013年,汕头中院被评为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

 

——抓作风,增强推动力

作风,是干警清廉之德的具体表现。

 

专项整治和常规教育“两手抓”。严密组织开展了以治庸、治贪、治散、治懒和治“庸懒散奢”为主要内容的司法作风、纪律教育月大学习、大教育、大整顿、大建设活动,全面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等党纪条规,扎实深入地推进司法作风建设。

 

“两率先”实施司法巡查。在全省法院系统内做到“两率先”,率先成立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工作办公室,率先组建司法巡查组开展巡查工作,强化对基层法院的监督力度。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为中院党组及受巡单位党组准确研判形势、谋划和部署工作提供了客观科学的依据。

 

“双促进”开展审务督察。以对全市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司法作风、办案质量和效果等情况的督察活动和随机抽查案件及回访当事人工作为突破口,切实增强做好审务督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采取暗访形式对各基层法院警车管理使用、干部值班、法庭纪律作风等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收到“效率与公正”、“廉洁与文明”双促进效果。

 

——抓制度,增强约束力

制度,是清廉风常吹的保证。

 

 “三个方面”入手构建惩防体系

 

从构建惩防大格局入手,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制定了《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任务分解方案》,建设和完善了与纪委、检察院和信访部门的信息交流平台,加强了相互的联络沟通和信息交流,提升了与公、检、司等机关和部门的办案合力,坚决查处违反“五个严禁”等行为。进一步完善举报受理、线索核查和案件督办机制,充分发挥举报信箱、电话、特邀廉政监督员和廉政监察员的作用,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无缝链接、有机结合”的案件查办机制。将投诉情况与评优评先、提拔任用结合起来,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有效遏制了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态势。正确处理查处与保护的关系,对投诉失实、查无实据或被诬告的干警及时澄清了是非,维护了干警合法权益,保护了干警的健康成长。

 

从强化监督检查入手,确保惩防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修订完善《关于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规定》、《述职述廉制度》和《谈话诫勉制度》等制度,切实抓好内部监督工作的落实。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督促各项惩防工作任务的落实。

 

从加强协调入手,积极构建“不必为”的保障机制。利用与人大、政协的联络沟通平台,及时了解掌握社会各届对队伍的反映和评价,把法院自身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人大、政协汇报,尽量争取社会各届对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和保障,树立了法院工作和法院队伍正面形象。

 

“三个着先”强化源头防腐

 

着先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通过以制约和监督司法权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建立健全了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监控有力、预警及时、处置得当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持有警必处,有线索必查,查必彻底,将司法廉政风险消灭在苗头、控制在最小。

 

着先抓好案件质量监督。通过组织基层法院相互交叉评查、基层法院和中院上下交叉评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参与评查等方式,扎实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项评查”活动。对发回重审案件责任倒查制度,公开评判,认真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案件审判质量得到较大提升。

 

着先梳理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全市法院认真开展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对廉政制度认识不到位、执行不到位等现象,进一步强化制度的约束力,主动参与对司法公开工作开展精细化管理。 

 

——抓监督,增强制衡力

监督,助推司法公正。

 

汕头中院纪检组监察室勇于探索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以规范权、钱、人、事为主线的新制度陆续出台,进一步增强了司法权运行的监督和制衡。

 

实现“五个创新”

 

制度创新。在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的同时,积极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创新出台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加强与司法中介机构的互相监督,与中介机构联合签订了《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工作廉政保证书》。

 

手段创新。试行特邀廉政监督员或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旁听院长接待日制度。加大对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使全市法院的纪律作风、干警的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得到提高。

 

形式创新完善了《特邀司法监督员参加院长接待日活动的若干规定》,专门安排特邀司法监督员参与院长接待日活动,让监督员实地了解接访情况、了解群众诉求。

 

思路创新。从落实最高院《五个严禁》入手,制定了《汕头市法官协会、汕头市律师协会联席会议制度》,为切实保障法官公正,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提高司法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共同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推动和谐汕头、法治汕头建设提供了一个正当交往、阳光法治的良好平台。

 

渠道创新。通过创新联络方式、不断丰富联络内容,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创新开展“百案释法答疑”活动、创新开展“两级法院联动邀请四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等活动,努力提升联络的层次和绩效,搭建沟通互动平台,创新联络监督新渠道。

 

——抓教育,增强说服力

教育,是提高公正廉洁司法水平的基础性工作。

汕头中院纪检组监察室紧紧抓住廉政教育重点,建设廉政文化,开展各项教育,不断增强队伍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作到三个突出

 

突出自我教育。两级法院主要负责人亲自上廉政教育课、上党课;利用中院法官学习讲坛开设汕头法院“廉政讲坛”,发动和组织干警上台讲体会谈心得,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自我教育;与执行一线干警一起分析执行队伍违法违纪的苗头性问题,联系实际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执行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

突出潜移默化。在廉政宣传教育中,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注重强化“对干警最大的关心就是确保干警一生政治上平安”的理念,认真组织学习,不断创新形式,通过开展“一本、一信、一馆、一廊、一课、一通报”六个一警示教育活动,加强队伍廉政意识。每月举行一次廉政教育课,组织干警收看廉政警示片、机关作风暗访片,学习最高法院关于最新廉政规定,强化司法廉洁教育;坚持对违纪案件“一案一通报”制度,用发生在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件警示广大干警。

突出文化倡廉。持续开展了以“加强制度教育,构筑拒腐防线”为主题的廉政征文活动,多次征集干警原创廉政格言警句,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熏陶和引导作用。将廉政教育作为任前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新提拔干部和新录用人员参观“廉政馆”,将“上任前”、“上岗前”廉政教育考试程序化和长效化。通过在《汕头日报》等传媒报道汕头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作法,加大廉政教育宣传,进一步扩大了正面教育的效果。

 

——抓队伍,增强战斗力

队伍,是法院廉政建设成败的决定因素。

 

健全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健全纪检监察部门的机构设置,配齐配强了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为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紧抓学习。经常性组织队伍进行文件、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的学习,率先领会文件精神,为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科学发展打下扎实基础。

 

以会代训坚持每季度一次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分析例会,并创新会议形式,从原来固定由中院主办改为各基层法院轮流召集。通过以会代训,在加强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相互交流的同时,也检验、促进了主办法院的各项党廉工作。

 

强化培训。连续三年各选送一名干部参加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先后选派抽调2名业务骨干到市纪委协助查办专案,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工作的素养、日常监督的水平和查办案件的能力。

风正一帆悬!汕头中院纪检组监察室将继续以着力打造 “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家人安心”的干警队伍,培树一群“有理想信念、有纪律操守、有职业尊荣、有廉洁自信”、“政治上清醒、经济上清楚、生活上清白”的法院人为己任,努力为服务汕头法院全面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责任编辑:高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