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03-21  浏览次数:855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16年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设22个职能科室:纪检监察、政治处、执行局、办公室、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刑三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审监庭、教育培训科、研究室、司技处、书记员管理处、法警支队、督查办、装财室、审管办。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1个

(二)部门职能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责是:审判法律规定和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市中级法院管辖的以及市中级法院认为依法应当由自己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审判法律规定由市中级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和全市基层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审判由省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承办其他应市中级法院负责的工作等。

(三)人员构成

2016年是司法体制改革统管的第一年,按相关规定人、财、物由省级统管,2016年以前离退休人员费用由当地财政负责,纳入本级预算。我院2016年以前离退休人员84人,其中: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82人。司法辅助人员31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866.78 万元,其中:预算拨款851.47万元,上年公共财政预算结转资金15.31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866.78万元,其中:预算拨款851.47万元,上年公共财政预算结转资金15.31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851.4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31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157万元,其中:市级三公经费预算40万元、省级三公经费预算117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16万元,主要是减少了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6年度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2016年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机构设置、职能、人员构成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6年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表(附表1-6)

 

 

 

 

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2016年预算 项目 2016年预算
一、公共预算拨款 851.47 一、基本支出 851.47
预算安排拨款 851.47 工资福利支出 186.96
非税支出拨款   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基金预算拨款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64.51
三、财政专户拨款   二、项目支出 15.31
四、上级财政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  
五、上年公共财政预算结转资金 15.31 商品和服务支出 0.31
六、上年基金预算结转资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转移性支出  
小计 866.78 赠与  
    债务利息支出  
    债务还本支出  
七、其他资金   基本建设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15
    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其他支出  
    三、结转下年  
       
       
       
小计      
       
       
收入总计 866.78 支出总计 866.78
       

 

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类别(资金使用单位) 总计 资金来源
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拨款 上级财政补助 上年公共财政预算结转资金 上年基金预算结转资金 其他
小计 预算安排拨款 非税支出拨款 小计 上年结转 净结余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851.47 851.47 851.47                  
离休费支出 20.28 20.28 20.28                  
行政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退休费 608.16 608.16 608.16                  
离退休人员节日补贴 36.96 36.96 36.96                  
基本医疗补助 26.58 26.58 26.58                  
公务员医疗补助 9.49 9.49 9.49                  
其他人员支出 150 150 150                  

 

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类别(资金使用单位) 总计 资金来源
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拨款 上级财政补助 上年公共财政预算结转资金 上年基金预算结转资金 其他
小计 预算安排拨款 非税支出拨款 小计 上年结转 净结余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15.3125             15.3125        
提前下达2014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预算指标 0.3125             0.3125        
2014年法院办案业务费及装备费 15             15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单位:万元
经济科目名称 总计 资金来源
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拨款 上级财政补助 上年公共财政预算结转资金 上年基金预算结转资金 其他
小计 预算安排拨款 非税支出拨款 小计 上年结转 净结余
合计 866.78 851.47 851.47         15.31        
离休费 20.28 20.28 20.28                  
退休费 608.16 608.16 608.16                  
工资福利支出 36.96 36.96 36.96                  
医疗费 26.58 26.58 26.58                  
医疗费 9.49 9.49 9.49                  
工资福利支出 150 150 150                  
印刷费 0.31             0.31        
公务用车购置 15             15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 总计 资金来源
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拨款 上级财政补助 上年公共财政预算结转资金 上年基金预算结转资金 其他
代码 名称 小计 预算安排拨款 非税支出拨款 小计 上年结转 净结余
合计 866.78 851.47 851.47         15.31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0.28 20.28 20.28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608.16 608.16 608.16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6.96 36.96 36.96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26.58 26.58 26.58                  
21005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9.49 9.49 9.49                  
2040501 行政运行 150 150 150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0.31             0.31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15             15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16年行政经费 866.78
其中:“三公”经费 40
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40
1.公务用车购置 15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注:
1.行政经费包括
 
(1)基本支出:一是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及支出;二是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支付部门办案经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工作及运行维护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