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服务 司法为民 ——潮阳法院一举审结29宗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1-05  浏览次数:572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潮阳法院坚持以审判质效作为检验学习成效的重要标准,坚持以学促干,学干同步推进。近期,该院依法发挥审判职能,全力化解矛盾纠纷,顺利审结了原告吴某才等29户业主起诉潮阳区某知名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房产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促成25户业主与房产公司达成协议,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潮阳区委领导对潮阳法院服务大局、依法履责促进社会和谐予以充分肯定。房产公司和业主代表也分别送来了绣着“真情服务、勇于担当”与“不忘初心、司法为民”的两面锦旗,并专门给案件主办法官陆汉群副院长个人送来一面“大法唯实、铁肩道义”的锦旗,对法院、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示褒扬。

    该案中,2017年7至8月期间,原告吴某才等29户业主分别向潮阳法院提起与被告房产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依照原签订的《商品房内部认购协议》的约定,履行与原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告依约享有所购买商品房总房款2%的优惠,被告赔偿迟延交房造成的经济损失等。据了解,同时段与房产公司签订预约合同的业主多达900余户,涉及权益纠纷的当事人众多。该批系列案件向法院起诉前,多户业主曾多次到潮阳区委区政府和区房管、工商、信访等部门上访,陈情要求政府部门重视并妥善协助解决。

    潮阳区委对该案高度关注,潮阳法院对该批案件审理高度重视,郑伟松院长指示办案人员要围绕服务大局、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公正审判,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潮阳法院及时依法组成由陆汉群副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于同年9月份分别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合议庭认真、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辩护,依据双方的要求,充分进行调解。在召集部分业主代表座谈、沟通的基础上,先后组织进行十多场次的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于同年12月上旬形成框架性调解意见。被告房产公司特地对房屋更名、延期交房的补偿、关于享受总房款2%优惠等7方面的具体内容向原告作出承诺。29户起诉的业主中有25户表示同意接受,于2017年12月20日前与房产公司顺利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陆续向潮阳法院申请撤回案件起诉。另4户业主因与房产公司意见分歧较大,则坚持由法院依法判决。

    出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维稳等因素的综合衡量,潮阳法院再次与被告房产公司沟通,房产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向法院书面庄重承诺,同意在今后与上述4户业主签订合同时给予他们同其他业主一样的优惠。因原、被告双方都同意在原《商品房内部认购协议》的基础上继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告也书面承诺同意给予原告相关优惠,且不违反法律的规定,2017年12月29日,潮阳法院对尚未签约的4户业主与被告房产公司之间的纠纷作出认定双方原签订的《商品房内部认购协议》有效等的判决。至此,该批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件顺利全部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