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中院出台《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先学先改工作的实施方案》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8-02  浏览次数:301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先学先改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经党组会议研究,汕头中院决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学先改工作并出台《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要先行组织学习,夯实思想基础。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作为加强党性锻炼的思想武器。二是要先行开展调研,找准关键问题。院领导要带头做表率,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结合分管工作和正在做的事情,把实际工作情况摸清楚,把症结分析透,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有效措施。三是要先行抓好整改,夯实工作基础。院领导要把学习教育同守初心、担使命紧密结合起来,在边学习边调研边落实上下功夫,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四是要突出领导带头,抓好工作落实。院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先学先改的责任,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开展学习教育,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抓好先行整改,带动汕头中院主题教育先学先改工作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