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0)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7-15  浏览次数:3650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0年6月2日在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施适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全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等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各项工作稳中有进,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7993件,审执结35189件,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5386件,审执结5045件;结案率连续三年上升达到92.62%,存案量同比下降6.6%,结收案比突破百分百达到100.48%,各项案件质效指标在全省法院名列前茅,整体呈现“一升一降一突破”的良好态势,在全省政法工作满意度调查中位列全省法院第6名。我们的工作主要是:

一、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主线,践行维护公平正义职责使命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有效维护社会安定。全年审结刑事案件5953件,同比上升22.57%。从重惩处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578件785人,对郑某逸致6死7伤纵火案、刘某清故意杀人碎尸案等案件被告人依法处以重刑。坚持依法从快从宽,审结认罪认罚案件927件1128人。始终保持严惩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95件。坚持对腐败行为“零容忍”,及时审结潮阳环保局原副局长陈某平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49件。稳妥推进特赦工作,依法裁定特赦罪犯72人。

妥善处置民商事纠纷。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审结承德露露与汕头露露纠纷案等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一审民商事案件13450件,标的额140.15亿元,有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落实家事纠纷联动调解工作,快速审结家事案件2562件。注重民生权益保障,妥善处理人身损害、劳动争议、食品医疗等纠纷案件516件。成功调解5件涉汕特农信联社清欠系列案件,涉讼标的额4.82亿元,及时审结涉华为公司等知识产权案件854件,助力打造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

有效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全年审结行政案件381件,同比上升44.32%。注重加强行政纠纷调解,促成陈某不服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等案件撤诉73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审查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55件。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依法判决撤销行政行为5件。判令濠江某街道办事处重新作出行政答复,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知情权。组织全市47个单位近100名领导干部现场旁听行政案件庭审,增进我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关于查处违法建筑案件的专题调研成果被最高法院《行政审判指导》全文刊发。

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全年执结各类案件13433件,同比上升23.71%,执行标的达30.92亿元;四项核心指标全部达标,其中终本案件合格率与赴京信访办结率均为100%,并列全省第一,其他两项指标分别居全省第四、第七,顺利通过“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潮阳法院的执行工作受到最高法院的通报表扬。深入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南粤执行风暴2019”等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共限制消费7928人次,将4695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80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20人,案值2.08亿元的“金穗大厦”案、涉90多名购房户的“康德花园”系列案均顺利执结。多方参与、持续发力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不断巩固,在原来37家单位联动执行的基础上,同三大通讯运营商开展合作,全面实施为失信被执行人开通失信电话彩铃,2019年底推行后短短一个月,就有150多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进一步加强执行机制建设,强化执行指挥中心管理平台功能,探索执行事项集约化办理、团队化办案、全市法院协同执行等模式,不断提高执行质效,有12项执行质效指标居全省前列。

全面推进质效提升三年规划。一是注重在提高办案效率上深挖潜力全面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精简37%,实现管理扁平化直接化。统筹安排全年办案计划,每月公示、通报办案情况,对长期未结案件建立台账、催办督办,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实现良性循环。在全省12个结收案比超过100%的辖区中,我市法院以结案率92.62%居全省第三。二是注重在提高办案质量上倾注全力。将立案、分案、宣判直至结案归档的每个节点都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健全“七位一体”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优化审委会重大疑难案件定案把关和专业法官会议参谋咨询作用,先后出台职务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办案指引。推行类案强制检索,着力防止“类案不同判”,有效提升案件质量,1篇裁判文书荣获全国法院二等奖,3篇裁判文书、3个案件庭审被评为全省优秀。三是注重在提高办案效果上精准发力。为达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效果,联合市纪委监委开展“观庭审·明法纪”活动,组织基层相关单位旁听庭审并现场释法,相关做法被“学习强国”推送及人民法院报刊载。及时总结质效经验,3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19年度案例》,1个案件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案例,市中院被《法庭》杂志评选为“十佳组稿单位”。

二、坚持以完善社会治理为重点,促进更高水平平安汕头建设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黑恶案件51件303人,同比增长45.71%。一是坚持“稳、准、狠”不动摇。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上持续发力,加大涉黑恶案件重刑、财产刑适用力度,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被告人63人,判处财产刑4952.92万元,判处重刑人数和财产刑数额同比增长384%和2092%。二是坚持强化制度建设不动摇。把成熟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建立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两长督导机制”,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澄海姚某波27人作案17宗等涉黑案件加强督导、依法判决,有力震慑黑恶犯罪。创新建立“1+1+4”工作法,整体高效推进涉黑恶案件审判工作三是坚持纵深推进不动摇。制定举报平台线索办理办法,线索办结率为95.12%,超过市重点线索办结率达到80%的工作要求。建立扫黑除恶“司法建议”和“专项调研”两项工作机制,共发送行业治理司法建议8份,形成专项调研材料8份。发布扫黑除恶系列原创漫画5期,被南方报业集团南方号评为优秀稿件一等奖。澄海法院的一条司法建议获评2019年度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十佳”司法建议。

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坚持法院主导、多元化解,完善调解、审判有机衔接,联合汕头人行打造“汕头金融法治教育共建基地”,进一步完善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裁审一体化工作室和道交纠纷调解室职能作用,调解劳动争议256件,处理交通事故纠纷423件,推动矛盾纠纷在基层解决、在源头化解。龙湖法院调解道交纠纷的经验在全省法院作了经验交流。联合市仲裁委出台加强商事仲裁协作工作意见,搭建与仲裁机构的沟通联络机制,充分回应市场主体对权利救济的便利化需求。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连续二十年与市电视台合办打开案卷栏目,共制作节目1000多期。精心制作“十二时辰”视频短片,与市报社合办 “法官说法”栏目39期。发挥我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作用,牵头汕头大学法学院等院校开展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按照“一次采集、N次加工、多元分发、全媒覆盖”的新宣传进路,形成报、刊、网、端、微、屏等多载体的移动传播格局。一年来,一网两微六端发稿5913篇,在学习强国等中央级媒体推介宣传报道11篇。

三、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服务构筑汕头经济发展新格局

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污染防治,在市委大力支持下,经层报最高法院批准,2020年开始由市中院集中管辖粤东四市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审案件,在司法领域彰显汕头省域副中心城市和粤东中心城市地位。推行环境诉讼案件“三审合一”机制,并在基层法院实施环境私益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对阻挠潮南环保综合处理中心项目建设等案件当事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共审结污染环境犯罪案件63件,同比增长3.28%,精准惩治违法排污、倾倒固体废物等犯罪分子157人,同比增长30.83%。组织天平志愿服务队深入和铺等社区,主动参与创文活动。妥善处置蔡某荣等不服拆除违法建筑行政案件,更好服务创文提质升级。围绕脱贫攻坚,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腐败犯罪,依法妥善审理产供销等涉农纠纷案件14件,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战。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金融审判,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信用卡、证券、保险等案件3985件,同比上升49.47%,切实保障社会稳定发展,助力防控金融风险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围绕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部署,重点抓好法院参与的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工作,执行案件平均结案用时大大缩短,居全省第二位。实行中院集中管辖全市法院破产案件,制定《破产清算案件援助资金管理办法》,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和执行转破产机制,做好“僵尸企业”破产出清工作,推动生产要素优化整合,仅汕头市华某富工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案,就一并消化19件执行案件,涉案标的超2亿元。发布涉外商事审判工作白皮书、涉外诉讼指南手册及典型案例,妥善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77件,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围绕亚青会筹办工作,妥善处理涉及中阳大道等重点项目建设案件。围绕市委关于农信金融机构债权清收决策部署,在“春雷”专项行动中执结案件359件,执行到位标的10.8亿元。围绕诚信建设,专门开展信用修复培训,成功促成73家企业整改退出运营黑名单。

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司法意见,确立18条具体措施,指引全市法院妥善化解各类涉民营经济纠纷。专门召开企业家座谈会、主动走访162家企业听取意见建议,到31家企业开展“风险防范”法律咨询与讲座。在全省率先发布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开通民营企业绿色通道加强诉讼服务。与市工商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交流、情况反馈机制,精心打造“3+4+5”的立体民营企业司法服务体系,共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审慎采取司法保全措施,高效化解中建四局与锦峰公司2.05亿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对锦峰公司570套房产及时解封,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经营。

四、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工作主线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审结食品犯罪案件9件,同比增长80%,南方日报等省市级媒体对此进行专题报道。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处理来信来访580人次。跟踪督办民生案件,为某印务公司65名工人全额追回被拖欠工资59万余元。加大司法救助联动力度,发放司法救助金102人次289.7万元,让更多困难群众感受司法温暖。依法保障驻汕部队“停偿”工作,中院民一庭获评“全国法院系统涉军停偿工作先进集体”, 全省仅有3个中院获此殊荣。

完善诉讼服务建设。通过“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形成全覆盖诉讼服务网络,满足一站式诉讼服务需求。推进数字化便民服务,充分利用广东诉讼服务网和智能机器人“小法”,引导当事人使用网上立案、诉讼查询和电子送达、预约智库专家等功能,设立“e诉讼”自助立案机,网上立案11450件,审核通过率达88.2%,使群众足不出户便能享受诉讼服务。积极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在粤东法院率先实现“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和网上开庭,开启“家门口诉讼”全新模式,法院诉讼服务指标稳步提升,截至2019年底位列全省第4名。

积极主动接受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执行工作和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障情况,认真办结方便当事人多渠道缴纳诉讼费人大建议案,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共计580多人次。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庭审直播率位列全省第5名。关注媒体舆论导向,对网络热议的黄某仁职务侵占抗诉案,案件审结当天通过主流媒体进行释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讨论案件14次19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五、坚持以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推动全面从严治院向纵深推进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力配合市委巡察组对法院的政治体检,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对法院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年共召开党组会议35次,研究事项223项。出台组织力提升工作要点等文件,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规定。打造党建联建法院名片,深入推动各支部与25个社区村居积极开展联村共建工程。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制订改进措施75项,提振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精神。及时做好调查研究和总结宣传,形成7个专题调研成果,有3条经验做法被市委主题教育办采用推广。

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围绕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及时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和督导组,推动市中院和区县法院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委托湖南大学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提升执纪监督水平。贯彻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开展新任职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和新入职公务员岗前谈话共计37人次,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开展司法巡查和作风督查,受理信访举报103件,给予基层法院诫勉谈话1件2人,政纪处分2件2人, 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把能力建设作为抓手。连续四年联合高校开展轮训工作,依托西南政法大学举办司法能力提升班,全市法院共241人参加培训,全面提升审判人员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联合汕头大学完成最高法院委托的全国法院重点调研课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并顺利通过验收。开设法院“学习讲坛”,举办专题业务讲座,围绕大湾区建设、企业产权保护等主题,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梁慧星等名师专家授课,不断提高干警综合素养和能力。一年来,共有23个集体、4名个人获得省部级、市厅级荣誉表彰。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法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从快从严审理涉疫情犯罪案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制定疫情防控期审判执行工作指引,积极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助力复工复产;及时受理、审理和执结其他各类涉疫情案件,组织人员参与疫情防控,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所取得的工作成绩,得益于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各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有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案件质量和效率不高,个别案件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待进一步统一。二是智慧法院建设存在短板,法院工作信息化、现代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队伍改革创新精神不够,少数干警的综合素质和司法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四是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有待进一步提升。五是内部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和不足都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今年是我市加快汕头经济特区发展,全面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关键之年。我们将以永不自满、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履职尽责,不断提高为大局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下阶段总的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根据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全省中院院长会议的工作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围绕支持“双区”“双核”,推动“湾+区+带”协同联动发展目标,忠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为加快汕头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上对标新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各项制度,坚决把守初心担使命作为终身课题常抓不懈,加强思想淬炼,增强制度自信,严守意识形态阵地,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市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二是在司法服务中心工作上展现新作为。自觉把法院的各项工作,放到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大局中思考、谋划。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司法应对,依法严惩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类犯罪,积极保障市场经济主体的复工复产工作。精准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方位参与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发挥省域副中心城市司法辐射功能,依法服务和保障汕潮揭都市圈建设和城乡协调发展,高标准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办好亚青会等重点工作的司法服务保障。

三是在实现公平正义道路上争取新突破。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一法院干警思想,强力实施“案件质效提升年”活动,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多措并举促进审判执行质效全面提升。努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与效率的深层次问题,争当改革创新“排头兵”。

四是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上落实新举措。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长效常治”夯实根基。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健全完善执行长效机制,推动执行工作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更高目标迈进。深化司法公开,更好接受监督,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新需求。

五是在审判能力体系建设上谋求新提升。以推进审判能力和审判体系现代化为目标,牢牢把握“推动汕头高质量发展”工作主题,逐步构建汕头法院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纵深推进司法改革,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诉源治理,推进智慧化法院建设,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全面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六是在推进法院队伍建设上迸发新活力。坚持“政治建设为统领,班子建设为关键,能力建设为基础,廉政建设为保证”的工作思路,以市委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完善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建立审判专业人才梯队,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司法队伍。

不忘初心方能行稳致远,牢记使命才能开辟未来。各位代表,面对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我们将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原则,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奋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为汕头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