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龙法建〔2020〕第1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4-27 浏览次数:889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司法建议书
汕龙法建〔2020〕第1号
汕头市龙湖区XX局:
新冠疫情防控至今已近两个月,随着疫情形势的好转,我区企业进入了复工复产阶段,劳动者也开启了复工或者追讨工资、追讨辞退补偿的征途,今后一段时期将是困难企业和劳动者的矛盾凸显期和多发期。为此,我院将在区政法委的支持下,协调各街道共同做好各类民商纠纷的调处工作,发挥法院诉前联调作用,加强调解和解力度。
为了切实助力我区企业的复工复产,尽力减轻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以缓解困难企业和劳动者的焦虑情绪,助力我区经济正常有序的发展,应进一步发挥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积极作用,结合职能职责实际,为复工复产的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及时的、急需的法律服务。
特建议贵局:
一、可以组织公职律师和律师志愿者深入厂区、企业、园区或摆摊设点,提供法律咨询活动;
二、可以为辖区内的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处理各类型劳动争议的法律及政策依据;
三、推送当前防疫时期与企业发展相关的法律问题解答和法律指引。
以上建议供参考,如有处理意见请函复。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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