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中院:服务全方位,解纷多路径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7-15  浏览次数:2203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加快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近年来,汕头中院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有关工作要求,充分结合地区实际,积极探索、制定并实践多项具体方案,促进法院非诉解纷体系的构建,扎实推进汕头中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全面建设诉前调解中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汕头法院以“市中院带头,7辖区法院并进”的建设梯队,在全市范围构建非诉解纷体系。当前,全市法院均已建立诉前调解中心,汕头中院于2020年10月挂牌成立并投入运行。通过建强线下“一站式”解纷实体平台、健全“线上云端”解纷信息网络,为当事人提供多样化、专业化、便捷化的纠纷解决渠道,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汕头中院依托诉前调解中心,积极贯彻“调解前置”原则,力求将新时代纠纷解决与诉讼服务理念深入社会实际,不断提高法院司法服务现代化水平,不断为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提供更新、更快、更高效的方式与途径。

     现阶段,汕头中院的一审案件首先经过诉前调解中心进行调解的审查和处理,在当事人具有调解意愿、案件存在调解空间的基础上,由立案庭专职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调解,并利用线上调解平台与案件当事人进行远程调解,积极促成矛盾纠纷的化解。

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

    为实现诉调统筹衔接,促进诉调对接工作实质落地,汕头中院在实践中积极推进繁简分流调解速裁机制建设。


    提供制度保障

    汕头中院结合法院当前民商事案件和法院案件流转程序的实际情况,立足健全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调速裁、优化程序衔接、内设机构改革等工作需要,制定《民事案件速裁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规范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调解速裁工作。


    配强配齐调解速裁团队

    汕头中院立案庭组建调解速裁团队,负责来院案件纠纷的诉调工作和后续调裁分流工作。调解速裁团队在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自愿原则与依法调解原则的前提下,通过向当事人进行释明与指导,积极鼓励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对适宜调解且当事人同意的,开展立案前的先行调解工作;对调解不成的,则及时转入立案和繁简分流程序,依法进行裁判,实现调裁高效衔接。

    深入推进案件分流

    对于当事人起诉到汕头中院的民商事一审案件,除法律规定不能调解、不宜调解的以外,基本纳入法院调解平台,并由案件分流员将案件分流给调解速裁团队中的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调解员再根据案件诉前调解的情况和结果,对案件进行“调解成功出具结案通知书”或“调解不成功转立案程序依法裁判”的二次分流。


    根据法院收案的实际情况,汕头中院以案件当事人住所地、案由、案件繁简程度、案件诉讼标的额等多元因素综合确定案件繁简分流标准,并在法院业务系统上做好案件的“繁”、“简”标注,形式内容两手抓,统一案件繁简分流工作。


打造多元共治联调解纷模式

    为壮大矛盾纠纷调处队伍,实现多方共建、多元共治的联调解纷模式,汕头中院积极整合社会多方调解资源,加强法院系统之外调解工作室的建设,不断为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和法院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延伸空间,扩大平台。


    目前,汕头中院共与11个社会组织建立联系,2019年6月与市总工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联合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一体化工作室;2020年年底与汕头市侨联合作成立了“涉侨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2021年3月25日,与汕头市侨联、海外客属联谊会进行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座谈,并走访侨胞侨属,倾听侨胞侨属司法需求,对未来市涉侨纠纷调解员、市涉侨纠纷诉前调解对接工作等事项进行深入细致的交流;2021年4月9日,联合市总工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积极作为,在汕头超市供应链协会设立汕头市超市供应链行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一体化工作室。

汕头中院活用调裁审一体化工作机制,联动矛盾纠纷相关组织机构,推进法院系统内外联合,多元共治联调解纷模式的建设,切实调化涉案当事人矛盾纠纷,竭力为涉案人民群众争取合法利益,为人民群众和谐解决矛盾纠纷尽责尽力,更好营造安全稳定、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是有意义且有成效的。


引入第三方调解组织力量

    2021年3月22日至23日,汕头中院与阿里巴巴集团人民调解委员会、杭州市余杭区共道云调解中心就法院知产纠纷调解事宜,共同签署了《调解服务合作协议》。


    当前,汕头中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众多,案件要素与焦点不尽相同,法院案多人少,开展案件诉前调解工作的人力不足,案件调解效果和调解效率因此受到一定影响。有鉴于此,汕头中院积极探索工作创新突破口,及时调整策略,引入成熟的纠纷调解和技术团队,充分依托互联网技术,融合机制创新与网络解纷,提升法院知产纠纷调解工作的系统性、专业性和高效性,既方便群众解纷,使群众矛盾纠纷得到专业且便捷的处理,还能有效节约法院司法资源,提高法院诉讼服务现代化水平。


     汕头中院切实结合市域实际和法院工作实际,坚持实事求是,贯彻群众路线,不断探索、不断实践,开辟了一条人民群众解纷新道路,创新了法院司法服务新局面。通过实践,汕头中院在非诉解纷机制建设过程中,更深入地领悟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原则精神,更进一步掌握和积累诉前调解工作的经验,为今后法院发展一站式纠纷解决和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奠定了坚实牢固的基础。


    汕头中院将继续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构建法院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机制,重点推进法院诉前调解工作方式方法改革,奋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护航汕头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建设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