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履行合同法院来解忧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8-31  浏览次数:1190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19年,被告陈某宣对马某武等人宣称,其儿子的嘉某顺公司与湖南某能源公司系合作关系,招引四人投资加油站加注机项目。

马某武等四人成立了公司,于2019年12月租了准备用作加油设备的经营场地,并支付了4万元租金。

2020年1月8日,马某武四人以公司的名义与嘉某顺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约定原告签订后需要支付50%的首付,即50万元。陈某宣以嘉某顺公司的名义出具了收款收据。

合同首付款支付后,嘉某顺公司一直未履行合同,在原告等人多次催讨之下,此后,陈某宣以公司更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为由,收回了以被告嘉某顺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书,要求以被告嘉某稳公司名义与原告重新签订合同,并以被告嘉某稳公司的名义重新出具了收款收据。

但是与嘉某稳公司重新签订合同之后,嘉某稳公司仍未履行合同。在这种情况下,马某武等人发现被骗后,以公司的名义,向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起诉陈某宣及嘉某顺、嘉某稳公司。

潮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嘉某顺公司、嘉某稳公司在未取得相关授权的情况下,与原告签订了合作开办加油站的合同。由此可见,被告陈某宣、嘉某稳公司主观上存在欺诈的故意。最终,潮阳法院判决撤销原告汕头市某新能源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嘉某稳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被告广东嘉某稳新能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原告汕头市某新能源有限公司返还50万元并支付利息。被告陈某宣应对上列第二项判决中确定的被告广东嘉某稳新能源有限公司应负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官提醒:在投资某种行业,特别是特种行业,必须了解相关行业的开办条件。未经了解,便轻信别人,容易被骗。其次,对对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也必须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必须有原件,没有原件,很难认定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无论进行何种投资,都应当做好投资前的调查研究,咨询专业人士,并做好利弊分析。在发生纠纷时,要保存好证据,如手机通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转账或汇款凭证、签订的合同等电子、纸质证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及时止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