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5执424号(终结本次执行)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9-23 浏览次数:154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东 省 汕 头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5执424号
林信伟:
关于你与申请执行人林冬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汕头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1)汕仲案字第17号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你至今仍未完全履行生效裁决确定的义务。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05执42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等诉讼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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