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金平法院再度突破执行瓶颈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5-06  浏览次数:490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56日上午,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又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申请执行人许某生与被执行人陈某、郭某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金平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该判决书,被执行人陈某、郭某莉应付还申请执行人许某生借款本金780000元、利息183000元及自2014719日起至还清欠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的利息,受理费

6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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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执行人陈某、郭某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金平法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郭某莉所有的位于汕头市衡山路69号怡和雅居一处住房。拍卖成交后,金平法院依法发出强迁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在法定期限前迁出上述房产,并将该房产交由买受人管业使用,但被执行人一直拒不将房产交付买受人管业使用。被执行人不仅拒不履行迁出房产交付买受人的义务,而且通过恶意信访等方式设置执行障碍,逃避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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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强制退迁行动,金平法院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执行方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判,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推进。为保障退迁行动顺利进行,还事先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以及区检察院民行部门,召开执行前案情通报会,邀请他们到现场共同见证强制执行过程并进行监督,同时在派出所、街道居委支持与配合下开展工作。

在强制退迁前,执行局干警通过多方多次为被执行人阐明法理,分析利害,告诫其若继续拒不履行退迁义务,将依法对被执行人或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义务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甚至将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在强制退迁过程中,执行人员全程录音录像,并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强制开锁入屋,入屋后发现被执行人已摄于法律威慑力,主动搬离房屋。至此,本案的强制退迁工作顺利进行并圆满结束。


法拍房交付问题一直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与堵点,当事人经常设置各种障碍阻挠执行,此次强制退迁行动,金平法院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彰显司法公信力及人民法院依法高效执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与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