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反面典型案例警示身边人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9-19  浏览次数:4311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汕头中院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

  中青年干部参加法官普法宣讲课

  参观廉政文化展

  本是基层部门的一名负责人,却因涉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而站在被告席上。观看法院开庭审理过程,能让人深刻认识到职务犯罪给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的巨大危害。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邀请市政府办公室的中青年干部前来观看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录像,并参加法官普法宣讲课、参观廉政文化展活动。记者获悉,这是市中院为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积极延伸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作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举措之一。

  最近,原汕头市公安边防支队某派出所所长李某东贪污受贿一案在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涉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公诉机关和被告人李某东的辩护律师就罪名认定、定罪量刑、受贿具体数额等问题进行了2个回合的激烈辩论。观看庭审录像的中青年干部通过视频方式全程观看了案件的庭审调查、举证质证环节的审理过程,使中青年干部全面直观了解法院庭审程序,“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公平正义,并深刻认识职务犯罪给社会、家庭、个人带来的巨大危害。

  庭审结束后,汕头中院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周洵升对国家公务员在职务上的犯罪情形所涉刑法相关问题进行解读。他结合李某东职务犯罪案剖析讲解了我国刑法在公务员尤其是身处领导岗位的干部,对于企业或个人送上的“好处费”如何处理会导致罪名认定、量刑问题的变化,对于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充分列举并进行具体的对比分析,深入浅出地诠释“不管是职务犯罪还是个人贪污受贿,对于公务员来说将导致其一无所有”的道理,警示公职人员尤其是中青年干部用好手中的权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

  汕头中院表示,接下来将继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请进来、走出去”的工作机制加强普法宣传,通过运用反面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达到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的目的,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助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本报记者 陈 敏 通讯员 魏雪琪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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