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医生非法行医被判刑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12-19  浏览次数:5087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1年8月,王某身体不适到广东省汕头市某私人诊所就诊。诊所“医生”阿民(化名)在明知注射“生脉”会造成虚脱、流冷汗,注射“头孢”会造成皮肤过敏和呼吸困难,注射“地米”会造成心跳加速的情况下,仍为王某开具调配上述药品,后在其诊所内为王某输液治疗,导致王某死亡。

经鉴定,王某存在心脏肥大及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的基础疾病,在输液时发生过敏反应,协同导致循环呼吸衰竭而死亡。经查,阿民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阿民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侵犯了就诊人员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及国家对医疗行业的管理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最终,汕头中院判决被告人阿民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医者不仅要具备一定的技术资格,并且要有良好的政治思想条件,以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非法行医不仅扰乱医疗卫生工作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资格和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暗藏巨大风险,对患者健康无法保证。广大群众应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发现非法行医或遭遇不正当医疗侵害,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