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5民初1143号撤诉裁定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1-18 浏览次数:719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黄毓濠(公民身份号码44058219930321233X):
本院受理原告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05民初1143号民事裁定,裁定本案准许原告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撤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二○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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