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5民初1143号撤诉裁定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1-18  浏览次数:719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黄毓濠(公民身份号码44058219930321233X):

本院受理原告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05民初1143号民事裁定,裁定本案准许原告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撤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二○二三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