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不合就约架 聚众斗殴被判刑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2-16  浏览次数:515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与他人发生矛盾口角时,矛盾双方应本着理性为出发点解决问题,然而个别人却将打架斗殴作为发泄情绪的方式,结伙闹事、肆意挑衅,破坏社会秩序。近期,潮阳法院审结了一宗寻衅滋事罪案件,被告人谢某因纠集同伙拦截殴打他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21年1月某日凌晨,在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一酒吧厕所内,被告人谢某、同案人张某甲与陈某甲发生口角,同案人张某甲踹了陈某甲一脚,在该酒吧内保人员协调下,被告人谢某与陈某甲及其朋友邱某甲于保安室达成口头调解。陈某甲及朋友陈某乙、邱某甲、邱某乙等人离开酒吧,4人走至某酒店大门口时,被谢某、张某甲等人拦截,双方发生口角后被劝阻离开现场,陈某甲则被朋友先行载走。

  随后,被告人谢某、张某甲与同伙共10人聚集在谷饶镇一交叉路口红绿灯附近,将路过的陈某乙、邱某甲、邱某乙等人拦截,并要求陈某乙将陈某甲叫回来,陈某甲不答应,随后谢某、张某甲等人围殴陈某乙、邱某甲、邱某乙3人。经法医鉴定,陈某乙、邱某甲、邱某乙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2022年3月3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谢某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无视国家法律,结伙随意殴打他人,致三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属共同犯罪。鉴于被告人谢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故对其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同案人张某甲在逃,其他同案人另案处理。

  (魏雪琪 郑曼婷)

汕头日报:2023年01月09日星期一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