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文本上的法律 “活起来”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2-16  浏览次数:486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我市法院干警走进校园普法

  法治分享会气氛热烈

  近日,汕头中院、濠江法院联合濠江区教育局前往达濠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在校师生送上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分享会。这是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推动宪法精神落地生根,在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纪念日和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而组织的系列活动之一。

  “游戏实名认证用别人的身份证号码,违法吗?”法治分享会上,达濠中学一名初二的女同学举手提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法院干警陈法官回答了同学的问题。“放学后学生不回家,在学校里逗留游玩,玩单杠时手滑摔了,学校要负责吗?”学生在法官进行法律分享后提出问题。现场互动气氛热烈,法官向学生们宣传、讲解了与日常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实现了普法宣传双向深度互动,让文本上的法律“活起来、落下去”。

  分享会后,法院干警向达濠中学赠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图说宪法》《青少年的民法典》等法律书籍和学生课外读物。

  本报记者 陈 敏 通讯员 魏雪琪 文/摄

汕头日报:2022年12月13日星期二 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