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法院设立首批“少年家事巡回审判驿站”,推动少年家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3-02  浏览次数:4273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全国法院第七次少年法庭工作会议精神,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水平,推动汕头法院新时代少年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3月1日上午,汕头中院联合澄海法院、澄海区隆都镇政府,在隆都镇政府揭牌设立汕头首个“少年家事巡回审判驿站”,并开展“法润少年”系列普法活动。汕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万云峰,澄海区区委书记王楚彬,汕头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辛惠松,澄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炫坤,澄海区隆都镇镇委书记魏思超,汕头中院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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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家事巡回审判驿站”将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集构建少年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打造集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巡回审判、诉调对接等功能于一体的解纷枢纽,建立起家庭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网格式综合体系,以维护家庭关系和谐稳定,赋予更多人文关怀和司法温度,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服务推进乡村振兴。驿站由汕头中院牵头,联合各区(县)法院、镇街共同设立,今年6月前,各基层法院都将根据实际情况在辖区内设立“少年家事巡回审判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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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云峰院长指出,设立“少年家事巡回审判驿站”是汕头法院自觉担当使命,主动服务汕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汕头法院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创新品牌。全市法院将积极延伸审判职能,进一步促进司法保护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相融与共、聚成合力,筑起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防线,形成全社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共同守护祖国未来健康成长。


    王楚彬书记提出,基层各方力量要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加强与法院的协调合作,不断更新理念,完善机制,共同推进新时代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揭牌仪式后,法院干警和政府工作人员现场开展了少年家事法律宣传活动,为附近的群众、学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普法摊位旁边,是法官在对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抚养费的案件进行调解,因孩子父母双方约定的抚养费如今无法适应其学习生活需要,法官综合考虑孩子学习生活情况,通过耐心的调解,让孩子父母双方就抚养费达成新的共识,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和谐的一幕是“少年家事巡回审判驿站”设立初心的映照。不到半天时间,汕头中院和澄海法院的法官便联手调结2起少年家事民事案件,并对3名罪错少年进行回访帮教。


    当天下午,汕头法院第二个“少年家事巡回审判驿站”便在金平区鮀莲街道办事处挂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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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法院将以“少年家事巡回审判驿站”为重要抓手,不断创新完善汕头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水平,以看得见的司法保障力度和摸得着的司法温度,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