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5执恢16号公告(恢复执行通知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等)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3-24 浏览次数:438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东 省 汕 头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粤05执恢16号
郑初盛: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陆津津与被执行人郑初盛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恢复执行通知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自行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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