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汕头中院依法将一拒不还债被执行人解送回汕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2-20  浏览次数:237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拒不还债 连夜跨地拘留 

汕头中院依法将一案件被执行人解送回

 

   近日晚上,一通急促的电话打到汕头中院执行人员手机上,深圳罗湖边检口岸民警在电话中告知,被执行人林某强在办理出境时被发现,他们已将其扣留,希望汕头中院尽快将人带回处理。在进行汇报之后,汕头中院决定立即出发,连夜进行拘留。

 

   当天22时30分,执行人员及法警迅速集结完毕,驱车前往深圳罗湖边检口岸。第二天夜间3点20分,执行团队到达深圳罗湖口岸联检大队,向林某强宣读了对其采取的限制出境措施和司法拘留决定,并与罗湖口岸联检大队民警进行交接,半小时内便完成所有手续。当天夜间3时50分,汕头中院执行团队,克服雨雾天气带来的不便,未多停留便马不停蹄将林某强带上警车解送回汕。

 

   记者了解到,原来,在申请执行人吴某香、朱某与被执行人林某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汕头中院判决,林某强应返还吴某香、朱某借款本金和利息,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林某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玩起了“失踪”。

 

   今年2月,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汕头中院在查询到被执行人已于1月18日入境后,经合议庭讨论和院领导审批,对被执行人林某强作出限制出境的决定,并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15天。经汕头中院申请,省法院致函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联合对被执行人林某强实施全国边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