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5执744号公告(执行裁定书等)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5-22 浏览次数:245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东 省 汕 头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5执744号
李文彬、恩平市光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你(你司)与申请执行人王良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经申请执行人王良海申请,本案参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申请执行人冯亚与被执行人李文彬合同纠纷一案【(2021)粤03执恢849号】强制执行所得的分配,并于2023年5月9日获得执行分配人民币724358.28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王良海。2023年5月17日,申请执行人王良海向本院提出撤销申请。本院于2023年5月18日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院(2022)粤05执744号案件的执行。
因你(你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你司)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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