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商事金融审判工作会议

作者:研究室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11-02  浏览次数:923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如何加快推进商事金融审判工作理念现代化?”“如何发挥职能、防范金融风险,助力汕头优化营商环境?”今天,汕头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商事金融审判工作会议,汕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万云峰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全市法院应牢牢把握商事金融审判工作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和社会属性,推动商事金融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为汕头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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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要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商事金融审判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密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等重点任务,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商事金融审判工作做深做实做透。


    会议要求,做好商事金融审判工作要做实“五个重要理念”。要树立金融治理协同理念,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为抓手,持续深化诉源治理;要树立守住风险底线理念,做好涉及诉讼各环节风险防范和应对工作;要树立服务实体经济理念,通过商事金融审判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实体产业良性发展;要树立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理念,在商事金融审判中引导企业守法合规经营,推进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要树立倾斜保护金融消费者和中小投资者理念,把握好民法上的平等保护与倾斜保护、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的辩证关系,以精准的裁判保护金融消费者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法院要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相统一,探索类型化案件审理机制,严把案件裁判质量,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着力打造纯洁性、专业性、战斗力兼具的商事金融审判队伍,确保商事金融审判工作良性发展。


    会议还分析了当前商事金融案件办案质效情况,并就下一阶段的主要任务做了具体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