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中院举办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

作者:研究室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11-24  浏览次数:1001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11月24日上午,汕头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商品房预售管理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纠纷案件,来自汕头市普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40名领导干部现场旁听,接受了一次面对面、零距离、全景式的依法行政现场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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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旁听庭审活动由汕头市普法办、市法院、市司法局共同组织,是汕头市连续第五年举办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


    庭审中,上诉人汕头市某房地产公司与被上诉人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辩论陈述,合议庭合议后当庭作出宣判,驳回该房地产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并当庭对行政机关存在的不规范执行行为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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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这是一场生动直观的以案释法课程,对树立司法权威、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市普法办、市中院、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的意见》,汕头中院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和庭审公开的普法效能,着力推进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促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为法治汕头建设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