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领域的创新与发展研究》开题论证会在汕头中院成功举办

作者:研究室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12-11  浏览次数:734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1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领域的创新与发展研究》开题论证会在汕头中院成功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袁春到会指导,课题主持人、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仁宝参加会议,课题主持人、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万云峰主持会议,安徽省法官培训学院院长单其文、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卫彬、汕头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扩振、讲师孔祥伟等专家学者及课题组全体成员参加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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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仁宝、万云峰分别代表课题组感谢最高人民法院、安徽高院、广东高院领导及各位专家对本课题研究的大力支持,并结合各自法院实际,从课题调研前期基础、调研总体思路、调研计划等方面作了开题陈述。


    专家们依次从不同角度和不同维度,对课题研究的重大意义、研究重点、研究框架、课题调研实施计划的可行性、实操性等方面进行了科学论证和精心指导,为课题研究的开展明晰了思路和方向。


    胡云腾充分肯定课题组对开题论证会的精心筹划及前期的基础调研,并对课题研究提出修改建议。他指出,开展本课题研究,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的重大法治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也是司法机关严格公正司法的理论指导。要立足蚌埠法院、汕头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全国法院创新发展中的经验以及法院工作面临的问题,既要总结过去又要展望未来。他还围绕讲政治与讲法律的关系、为民司法、公正司法、能动司法等九方面对开题研究进行了辅导。


    课题组主持人代表课题组表示,将认真吸收本次论证会与会领导、专家学者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不断强化问题意识和应用导向,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真正把调研作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为新时代人民法院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供坚强的理论支撑和有效的实践路径,为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今年8月份,蚌埠中院、汕头中院共同中标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领域的创新与发展研究”。中标后,两地法院及时联合组成课题组,扎实开展课题前期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