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中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保护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情况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12-29  浏览次数:559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12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项天保主持会议,副主任林锡波、刘辉、李绿岸、马翔、陈伟波、林曼,秘书长卢壁辉出席会议。汕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万云峰同志向会议专题报告全市法院依法保护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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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强化审判职能、创新服务举措、延伸司法功能,在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中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65511件,服判息诉率稳居全省法院前三名。与市政府签订合作备忘录,发布行政诉讼白皮书,助推民营企业在公共领域受到平等对待。审结侵害产权经济犯罪一审案件898件,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一审案件160件,保障企业财产权益。


优化民营企业发展营商环境


    出台护航高质量发展司法意见,制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8条措施,为企业发展提供司法对策。建立“法院+破产管理人”破产办理机制,探索危困企业预重整拯救模式。秉持文明善意执行理念,出台财产保全工作指引,开展专项执行活动。


助推民营企业发展转型升级


    审结涉企知识产权案件8203件,龙湖法院综合审判庭获评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创新推出优化金融生态19条措施,完善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审判机制,助力企业化解金融风险。出台涉侨审判工作意见,打造涉侨权益司法保护中心、设立“涉侨权益保护法官工作室”,满足侨商侨企司法需求。


引导民营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成立诉前调解中心,深化“法院+银行”“法院+工会”等工作机制,将涉企矛盾纠纷止于未讼。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市法院关于降低中小微企业保险费率的司法建议被最高院深入报道。深入知名企业座谈调研,设立汕头万象城普法宣传示范基地,做实诉外法治引领。


共谋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良策


    健全法院和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与检察、公安等单位联合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邀请非公企业界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知识产权审判和民事审判工作,聚焦解决执行难充分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广泛凝聚共识和力量。


    新时代新征程,全市法院将积极运用司法手段推动破解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为民营经济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发挥更大作用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