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中院传达贯彻省委全会、市委全会精神

作者:研究室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1-16  浏览次数:1130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1月15日下午,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万云峰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传达学习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能动司法,用改革的思路、开放的视野、创新的办法,把学习全会精神贯穿到工作中,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汕头实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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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明确了“四个深刻把握”总体要求和“五个统筹推进”重点任务,是广东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进广东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的最新指引;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明确了坚持“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以贸促工、以工兴贸、工商并举的发展思路,为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奋起直追、迎头赶上,扛起经济特区和省域副中心城市职责使命提供了行动纲领。


    会议强调,要认真对照省委全会、市委全会作出的工作部署,深刻认识汕头奋进新征程具备的现实基础、独特优势、精神特质,结合司法工作实际找准着力点、结合点,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实际成效。


    会议强调,要树牢服务实体经济的理念,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在汕头经济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围绕产业发展、投融资、扩内需等领域加强对接服务,为建强“买全球卖全球”的贸易网络保驾护航,在服务构建工商并举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中展现更大作为。要推进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建立特色产业、地理标志产品、临海沿江靠山经济等专项司法保障工作机制,妥善审理“三农”领域新业态纠纷案件,在服务推进“百千万工程”中展现更大作为。要积极跟进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围绕构建汕潮揭都市圈发展格局推动完善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在服务提升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能级中展现更大作为。要深化涉外涉侨法治建设,推动涉侨审判与涉外审判相互促进,在服务塑造侨乡发展新优势中展现更大作为。要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妥善审理环境资源案件,推动平安法治汕头建设,在服务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城市典范中展现更大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