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5执114号公告(执行裁定书)
作者:执行局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3-28 浏览次数:145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5执114号
李侨生: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融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被植入李侨生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5执114号《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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