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受送达人:孙燕新)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4-03 浏览次数:136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孙燕新:
本院受理上诉人吴锐聪与被上诉人广东骏企管材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孙燕新买卖合同纠纷因不服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2023)粤0507民初4239号之一民事裁定上诉一案(管辖权异议),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告知审判组织组成人员通知书、适用速裁方式审理案件通知书(书面审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诉讼当事人须知、廉政监督卡、审判监督卡。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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