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5民终405号公告(民事裁定书)
作者:立案庭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4-07 浏览次数:72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东 省 汕 头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4)粤05民终405号
阳西美味鲜食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汕头市新通达建材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深圳市科德建筑节能设备工程有限公司、阳西美味鲜食品有限公司、林木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5民辖终18号民事裁定书。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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