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5民终749号民事裁定书公告送达
作者:民三庭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4-22 浏览次数:99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公告
汕头市潮阳区欢乐娱乐中心(投资人:张植全):
上诉人天津华易典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汕头市潮阳区欢乐娱乐中心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5民终74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上诉人天津华易典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二审案件受理费477元,减半收取为238.5元,由上诉人天津华易典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天津华易典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多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38.5元,本院予以退回。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期届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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