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5执271、273、275、278号公告(执行通知书、裁定书等)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5-21 浏览次数:231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东 省 汕 头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5执271、273、275、278号
张晓加、谢佳妮、刘晓平、李源斌:
关于你们与申请执行人上海快升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仲裁裁决一案,本院已依法立案执行。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执行裁定书等诉讼材料。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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