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故事少年说 | 对言语欺凌说不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11-25  浏览次数:62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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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外号


编故事


造谣同学不良习惯


打着“开玩笑”的旗号


却不曾想到


你输出的竟是语言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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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言语欺凌


对同学们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多大伤害呢?


本期法治故事少年说


由汕头市东方小学的同学们


来告诉我们答案


一起来看↓↓


法官说法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言语上的侮辱也属于学生欺凌行为,如果言语上的侮辱侵害了他人的名誉权,应当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制作团队


指导老师:


汕头市东方小学 沈晓仪


参演人员:


汕头市东方小学师生


黄智宇、林家琪、涂媛媛


黄贤、林子烨、庄洁銮、林嘉宜


指导法官: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邹侃


剪辑人员:


谢祎婕、詹轩宇